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6号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4〕1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解决村民就业增收问题,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一项帮助村民扩大种植业发展规模,提高种植业经济效益和低收入村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是马家湾村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振兴和推动村种植产业的发展战略措施。项目的建设可切实改变种植户的生产条件,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致富;项目建设村集体带头,农民受益,促进农民从事种植业生产的积极性,会进一步带动农业产业化和生态农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水泥砖铺装巷道硬化工程、混凝土道路硬化工程、沟渠砌护工程、排碱沟回填土方工程、排水暗管工程。
(一)水泥砖铺装巷道硬化工程:新建园路一铺装1791.6㎡,园路二铺装440.88㎡,园路三铺装2500㎡,园路四铺装143.6㎡,园路五铺装618.63㎡,园路六铺装1692.6㎡。
(二)混凝土道路硬化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1229.4㎡。
沟渠砌护工程:
(三)沟渠砌护工程:混凝土预制板砌护沟渠460.7m,新建跨渠拱桥2座。
(四)排碱沟回填土方工程:实施排碱沟回填土方8810m3。
(五)排水暗管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管道(d500)18m、HDPE双壁波纹管道(DN400)3942m、HDPE双壁波纹管道(DN300)300m;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000×1000)75座、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沉泥井(1000×1000)37座、钢筋混凝土闸槽井(d400)2座;安装防坠落网114套;新建八字式排水口(混凝土)2座、八字式收水口(混凝土)56座;鹅卵石垫层33.6m3;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350㎡,拆除及恢复面包砖道路400㎡。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巷道铺装硬化、道路硬化、沟渠砌护、排碱沟回填土方、排水暗管等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4年7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5万元,其中工程费546.39万元(包含劳务报酬167.81万元),其他费40.99万元,预备费17.62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8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九、有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活动,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必须就近招用本镇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报我局进行概算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6号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4〕1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解决村民就业增收问题,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一项帮助村民扩大种植业发展规模,提高种植业经济效益和低收入村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是马家湾村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振兴和推动村种植产业的发展战略措施。项目的建设可切实改变种植户的生产条件,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致富;项目建设村集体带头,农民受益,促进农民从事种植业生产的积极性,会进一步带动农业产业化和生态农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水泥砖铺装巷道硬化工程、混凝土道路硬化工程、沟渠砌护工程、排碱沟回填土方工程、排水暗管工程。
(一)水泥砖铺装巷道硬化工程:新建园路一铺装1791.6㎡,园路二铺装440.88㎡,园路三铺装2500㎡,园路四铺装143.6㎡,园路五铺装618.63㎡,园路六铺装1692.6㎡。
(二)混凝土道路硬化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1229.4㎡。
沟渠砌护工程:
(三)沟渠砌护工程:混凝土预制板砌护沟渠460.7m,新建跨渠拱桥2座。
(四)排碱沟回填土方工程:实施排碱沟回填土方8810m3。
(五)排水暗管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管道(d500)18m、HDPE双壁波纹管道(DN400)3942m、HDPE双壁波纹管道(DN300)300m;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000×1000)75座、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沉泥井(1000×1000)37座、钢筋混凝土闸槽井(d400)2座;安装防坠落网114套;新建八字式排水口(混凝土)2座、八字式收水口(混凝土)56座;鹅卵石垫层33.6m3;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350㎡,拆除及恢复面包砖道路400㎡。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巷道铺装硬化、道路硬化、沟渠砌护、排碱沟回填土方、排水暗管等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4年7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5万元,其中工程费546.39万元(包含劳务报酬167.81万元),其他费40.99万元,预备费17.62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8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九、有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活动,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必须就近招用本镇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报我局进行概算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2024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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