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勇电照明有限公司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备案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杭州勇电照明有限公司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备案意见

(略) :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减少岗位清单内特殊工时岗位备案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2日受理(杭临平人社许清受字〔2024〕1号)。经审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21〕50号)要求,同意自2024年1月2日起你单位的检验员、装配工、一体化操作工、焊接操作工、包装工、注塑工、点胶工、卡板工、清洁工、机加工、拉线操作工、调模工等12个岗位不再纳入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

(略) 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略) :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减少岗位清单内特殊工时岗位备案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2日受理(杭临平人社许清受字〔2024〕1号)。经审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21〕50号)要求,同意自2024年1月2日起你单位的检验员、装配工、一体化操作工、焊接操作工、包装工、注塑工、点胶工、卡板工、清洁工、机加工、拉线操作工、调模工等12个岗位不再纳入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

(略) 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