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Q03-7/05、Q03-8/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
重庆市璧山区Q03-7/05、Q03-8/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
一、调查基本情况
(略) 璧山区Q03-7/05、Q03-8/03地 (略) 璧山区黛山大道与渝蓉高速交界处东南侧,总排查面积为48847.8m2,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24017°,北纬29.63355°。其中,Q03-7/05地块面积为17531.9m2,北至Q03-8/03地块,东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Q03-1/06地块;Q03-8/03地块面积为31315.9m2,北至Q03-9/03地块,东至道路,南至Q03-8/03地块,西至Q03-1/06地块。
Q03-7/05地块:2006年前,主要为林地、农用地及宅基地;2006~2013年,廖平生于地块南侧开办养鸡场;2014~2020年,廖平生养鸡场停止养殖;2021年,廖平生养鸡场拆除;2022年至今,地块南侧地表植被及农作物被清理。
Q03-8/03地块:2008年前,主要为林地、农用地及宅基地;2008~2019年,吴晓华于地块南侧开办养鸡场;2020年吴晓华养鸡场关停,建(构)筑物未拆除;2021年至今,无变化。
根据《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Q01-2/04等地块(西北片区)详细规划修改》,调查地块现已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结果表明, (略) 璧山区Q03-7/05、Q03-8/03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矿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不涉及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及处置,不存在各类管槽、管线、沟渠的泄露情况,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存、倾倒与处置。地块及附近区域没有发生过土壤、地下水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均未曾受到污染,未见污染迹象或闻到土壤异味;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开展过土壤及地下室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暂无历史监测数据;本次针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见超标情况。地块及周边范围的农用地不涉及大规模养殖,不存在污水灌溉情况,历史及现状的农业生产活动中施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环境风险可控。地块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
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钴、钒检测数值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检出最大值为0.7ppm,表明地块内有机物含量较低。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可以明确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围区域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的环境风险可控,初步判定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二、联系方式
现将报告基本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公示,报告文本或者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我司。
联系电话*
一、调查基本情况
(略) 璧山区Q03-7/05、Q03-8/03地 (略) 璧山区黛山大道与渝蓉高速交界处东南侧,总排查面积为48847.8m2,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24017°,北纬29.63355°。其中,Q03-7/05地块面积为17531.9m2,北至Q03-8/03地块,东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Q03-1/06地块;Q03-8/03地块面积为31315.9m2,北至Q03-9/03地块,东至道路,南至Q03-8/03地块,西至Q03-1/06地块。
Q03-7/05地块:2006年前,主要为林地、农用地及宅基地;2006~2013年,廖平生于地块南侧开办养鸡场;2014~2020年,廖平生养鸡场停止养殖;2021年,廖平生养鸡场拆除;2022年至今,地块南侧地表植被及农作物被清理。
Q03-8/03地块:2008年前,主要为林地、农用地及宅基地;2008~2019年,吴晓华于地块南侧开办养鸡场;2020年吴晓华养鸡场关停,建(构)筑物未拆除;2021年至今,无变化。
根据《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Q01-2/04等地块(西北片区)详细规划修改》,调查地块现已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结果表明, (略) 璧山区Q03-7/05、Q03-8/03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矿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不涉及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及处置,不存在各类管槽、管线、沟渠的泄露情况,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存、倾倒与处置。地块及附近区域没有发生过土壤、地下水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均未曾受到污染,未见污染迹象或闻到土壤异味;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开展过土壤及地下室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暂无历史监测数据;本次针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见超标情况。地块及周边范围的农用地不涉及大规模养殖,不存在污水灌溉情况,历史及现状的农业生产活动中施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环境风险可控。地块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
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钴、钒检测数值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检出最大值为0.7ppm,表明地块内有机物含量较低。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可以明确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围区域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的环境风险可控,初步判定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二、联系方式
现将报告基本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公示,报告文本或者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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