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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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关于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孟连县莲花路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

孟连县城东路非公经济园区

孟连 (略)

云南 (略)

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位于孟连县城东路非公经济园区,建设场地为 (略) 场地,地理位置坐标:东经99°36′40.004″,北纬22°20′36.201″,项目代码为:2311-*-04-02-*。项目属于扩建,总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依托已停产的原孟连宏鹏木炭生产1000吨机制木炭建设项目的1000吨/年机制木炭生产线、生产厂房、生活用房等进行扩建后恢复生产,生产量计划增产后1500吨/年(原料来源为外购锯末),新增一套水膜除尘设施(共两套),新建固废临时暂存区,制棒机电机增加为30KW,产能从5t/d提高到6t/d。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5.3万元,占总投资的25.3%。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加强场地管理,规范堆放施工原料,采取遮盖围挡措施;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抛洒;加强项目区运输道路清洁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不准”,减小道路扬尘污染,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标准限值要求(≦1.0 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产生外排,减少对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场地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点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限制车辆载重匀速慢行,途径居民区减少鸣笛;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置减噪减震屏蔽设备,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妥善处置,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5.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区采取护坡、挡土等措施,设置雨水排放沟引导地面径流,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绿化修复,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和破坏。

6.其他减缓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减少扬尘、噪音和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危害。

(二)运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制棒废气与三级旋风分离器产生的废气经新增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7%)处理达到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炭化窑燃烧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炉废气经配套三级旋风分离器处理后收集引入原有水膜除尘器处置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的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原料输送产生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采取喷雾洒水、加盖篷布有效促进扬尘自然沉降、减少扬尘排放量;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排放;定期检修废气处置设施,杜绝设备故障致使非正常排放,降低对外界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域采取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后排出场区,水膜除尘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孟连县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加强运行设备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设备布局,增加噪声的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长期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降低对周边人居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合理摆放垃圾桶,分类收集、分类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生物质成型燃料灰渣、水膜除尘器除尘渣定期收集后用作农田压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清掏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应达100%。

规范设置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防渗漏、防风、防雨淋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加强木煤气泄露风险、火灾风险、消防应急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不断强化环境风险意识,易产生泄漏的位置设置检测仪和自动报警器,配置消防器材和防护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略) 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关于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孟连县莲花路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

孟连县城东路非公经济园区

孟连 (略)

云南 (略)

孟连祥和宏鹏木炭年产15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位于孟连县城东路非公经济园区,建设场地为 (略) 场地,地理位置坐标:东经99°36′40.004″,北纬22°20′36.201″,项目代码为:2311-*-04-02-*。项目属于扩建,总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依托已停产的原孟连宏鹏木炭生产1000吨机制木炭建设项目的1000吨/年机制木炭生产线、生产厂房、生活用房等进行扩建后恢复生产,生产量计划增产后1500吨/年(原料来源为外购锯末),新增一套水膜除尘设施(共两套),新建固废临时暂存区,制棒机电机增加为30KW,产能从5t/d提高到6t/d。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5.3万元,占总投资的25.3%。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加强场地管理,规范堆放施工原料,采取遮盖围挡措施;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抛洒;加强项目区运输道路清洁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不准”,减小道路扬尘污染,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标准限值要求(≦1.0 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产生外排,减少对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场地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点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限制车辆载重匀速慢行,途径居民区减少鸣笛;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置减噪减震屏蔽设备,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妥善处置,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5.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区采取护坡、挡土等措施,设置雨水排放沟引导地面径流,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绿化修复,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和破坏。

6.其他减缓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减少扬尘、噪音和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危害。

(二)运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制棒废气与三级旋风分离器产生的废气经新增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7%)处理达到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炭化窑燃烧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炉废气经配套三级旋风分离器处理后收集引入原有水膜除尘器处置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的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原料输送产生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采取喷雾洒水、加盖篷布有效促进扬尘自然沉降、减少扬尘排放量;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排放;定期检修废气处置设施,杜绝设备故障致使非正常排放,降低对外界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域采取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后排出场区,水膜除尘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孟连县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加强运行设备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设备布局,增加噪声的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长期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降低对周边人居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合理摆放垃圾桶,分类收集、分类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生物质成型燃料灰渣、水膜除尘器除尘渣定期收集后用作农田压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清掏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应达100%。

规范设置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防渗漏、防风、防雨淋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加强木煤气泄露风险、火灾风险、消防应急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不断强化环境风险意识,易产生泄漏的位置设置检测仪和自动报警器,配置消防器材和防护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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