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鹏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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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鹏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鹏骏 (略) 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鹏骏 (略) 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

丰南区钱营镇工业园区

唐山鹏骏 (略)

河北 (略)

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陈化库内建设240m2封闭污泥池一座,减少煤矸石、页岩使用量,增加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 (略) (略) 、 (略) 首唐 (略) 、唐山 (略) 的碳钢酸洗压滤污泥(不得掺加其他类别污泥)、河道淤泥、建筑渣土,项目利用原有设备,建成后年生产量不增加。

1、废气。有组织:项目上料、转运、破碎、筛选、搅拌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有组织废气的相关要求且同时满足《 (略) 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中对颗粒物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污泥池封闭储存,贮存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隧道窑进行掺烧处理,隧道窑停窑检修期间污泥不进厂贮存,同时设置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废气备用处理设施。污泥间废气负压收集后,与隧道窑内烟气一同引入石灰-石膏法+高效脱硝剂脱硝+湿式电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关于印发《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中相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要求。无组织:车间及库房全部密闭并硬化,皮带输送机设置密闭廊道,原料库卸料点设置雾炮装置进行抑尘,车间主要出入口为自动感应门,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散状物料禁止露天倒运,污泥、河道淤泥在封闭污泥池中贮存,尽可能减少储存时间,焙烧窑停车后污泥、河道淤泥禁止厂区内贮存。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颗粒物、SO2、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同时满足《 (略) 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 号)要求。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产、生活用水。

3、噪声。项目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4.1.8-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鹏骏 (略) 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期

备注

1

唐山鹏骏 (略) 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

丰南区钱营镇工业园区

唐山鹏骏 (略)

河北 (略)

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陈化库内建设240m2封闭污泥池一座,减少煤矸石、页岩使用量,增加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 (略) (略) 、 (略) 首唐 (略) 、唐山 (略) 的碳钢酸洗压滤污泥(不得掺加其他类别污泥)、河道淤泥、建筑渣土,项目利用原有设备,建成后年生产量不增加。

1、废气。有组织:项目上料、转运、破碎、筛选、搅拌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有组织废气的相关要求且同时满足《 (略) 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中对颗粒物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污泥池封闭储存,贮存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隧道窑进行掺烧处理,隧道窑停窑检修期间污泥不进厂贮存,同时设置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废气备用处理设施。污泥间废气负压收集后,与隧道窑内烟气一同引入石灰-石膏法+高效脱硝剂脱硝+湿式电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关于印发《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中相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要求。无组织:车间及库房全部密闭并硬化,皮带输送机设置密闭廊道,原料库卸料点设置雾炮装置进行抑尘,车间主要出入口为自动感应门,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散状物料禁止露天倒运,污泥、河道淤泥在封闭污泥池中贮存,尽可能减少储存时间,焙烧窑停车后污泥、河道淤泥禁止厂区内贮存。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颗粒物、SO2、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同时满足《 (略) 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 号)要求。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产、生活用水。

3、噪声。项目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2024.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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