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奥尔塔阿尔格勒泰沟山洪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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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奥尔塔阿尔格勒泰沟山洪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奥尔塔阿尔格勒泰沟山洪沟治理项目

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喀拉通克乡,新建排洪沟穿过奥尔塔阿尔格勒塔依村,两侧为农田、林地、草原。西侧起点:N46°51"3.741"、E89°46"32.742",东侧终点:N46°50"53.181"、E89°48"50.092"。

富蕴县水利局

乌鲁木齐曜恒 (略)

本项目新建主沟奥尔塔阿尔格勒塔依沟两侧新建护岸4545m;支沟新建一条排洪渠穿过奥尔塔阿尔格勒泰村,渠长732m,沟内修建谷坊3座,支沟排洪标准为10年一遇。

项目性质:新建。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占总投资的21.3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规划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在征地范围外随意施工,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钓鱼等,严禁野外生活等。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禁止直接穿越河道。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复垦工作,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土方、石沙、水泥等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拌合过程采取全封闭车间化生产,道路、厂区洒水抑尘。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施工生活营地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mg/m3)。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集水池、沉砂池等均设置防渗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玻璃钢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化粪池设置防渗措施,基坑采用抽水机排水,严控施工作业面,严禁非法取土。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罩等措施。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途径居民区等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执行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可利用渣土就地利用,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及城建部门规划的场所统一集中处置。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后送至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奥尔塔阿尔格勒泰沟山洪沟治理项目

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喀拉通克乡,新建排洪沟穿过奥尔塔阿尔格勒塔依村,两侧为农田、林地、草原。西侧起点:N46°51"3.741"、E89°46"32.742",东侧终点:N46°50"53.181"、E89°48"50.092"。

富蕴县水利局

乌鲁木齐曜恒 (略)

本项目新建主沟奥尔塔阿尔格勒塔依沟两侧新建护岸4545m;支沟新建一条排洪渠穿过奥尔塔阿尔格勒泰村,渠长732m,沟内修建谷坊3座,支沟排洪标准为10年一遇。

项目性质:新建。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占总投资的21.3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规划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在征地范围外随意施工,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钓鱼等,严禁野外生活等。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禁止直接穿越河道。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复垦工作,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土方、石沙、水泥等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拌合过程采取全封闭车间化生产,道路、厂区洒水抑尘。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施工生活营地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mg/m3)。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集水池、沉砂池等均设置防渗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玻璃钢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化粪池设置防渗措施,基坑采用抽水机排水,严控施工作业面,严禁非法取土。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罩等措施。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途径居民区等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执行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可利用渣土就地利用,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及城建部门规划的场所统一集中处置。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后送至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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