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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日至**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地址: (略) 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邮编:*。
—、总体情况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沪松府办〔2023〕13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围绕百姓关切领域,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有序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公开政府信息包括规范性文件、人员任免情况、领导小组调整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专项整治通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燃气行业监管、建筑行业监管相关工作方案等内容及时在松江区门户网站、松江建管、松江综管、松江燃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文件102件,行政许可515件,行政处罚件84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耐心接待申请人的来访,层层把关,制定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做好依申请答复。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略) 政府信息公开示范文书,认真收集整理好各类收件回执、答复材料收集,并依据有关条款对能予以公开的信息资料向当事人进行公开,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审查,对拟进行公开的文件及信息实行严格把控,业务分管领导及保密分管领导层层审批,实行信息公开业务保密双审查制度,事先审批,一事一审,确保报送信息准确、全面、完整。同时,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发文流程,严格公文公开属性认定,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即认定公开属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便民公告等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大众需求。另有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定期将纸质公开文件送交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点,以提供各类信息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布。成立区建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委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办公室负责人及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开展工作例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指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区建管委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是认真梳理,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创新形式,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及行业最新政策动态。组建“讲师团”,进街道、进企业、进项目,开展最新政策宣传和技术讲解,以微信公众号为宣传主阵地,进一步推送建筑领域相关优秀案例及最新政策咨询,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是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能力水平。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理念,加强专业素养,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聚焦民生,不断加强建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建筑领域公众广泛关注点,开展以“建设项目分期质量竣工验收政策解读”及“互联网+招投标,零跑动,智慧管”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擦亮政府服务效能新名片。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贯。通过政策培训会、松江区门户网站、松江建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发布传达建筑领域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三是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创新帮办服务形式,与企业开展面对面服务、点对点沟通交流活动。向办事企业提供政策宣传、系统操作指引、线上信息数据填报指导、电子上传资料预审等多项主动对接服务,搭建交流微信群,及时发布动态,提高参建各方对相关政策知晓度。建立“专家帮办”机制,每周两天邀请建筑、结构等专业领域一线行业专家与企业“面对面”,高效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显著提升企业满意度。
此外,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日至**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地址: (略) 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邮编:*。
—、总体情况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沪松府办〔2023〕13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围绕百姓关切领域,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有序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公开政府信息包括规范性文件、人员任免情况、领导小组调整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专项整治通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燃气行业监管、建筑行业监管相关工作方案等内容及时在松江区门户网站、松江建管、松江综管、松江燃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文件102件,行政许可515件,行政处罚件84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耐心接待申请人的来访,层层把关,制定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做好依申请答复。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略) 政府信息公开示范文书,认真收集整理好各类收件回执、答复材料收集,并依据有关条款对能予以公开的信息资料向当事人进行公开,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审查,对拟进行公开的文件及信息实行严格把控,业务分管领导及保密分管领导层层审批,实行信息公开业务保密双审查制度,事先审批,一事一审,确保报送信息准确、全面、完整。同时,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发文流程,严格公文公开属性认定,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即认定公开属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便民公告等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大众需求。另有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定期将纸质公开文件送交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点,以提供各类信息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布。成立区建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委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办公室负责人及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开展工作例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指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区建管委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是认真梳理,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创新形式,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及行业最新政策动态。组建“讲师团”,进街道、进企业、进项目,开展最新政策宣传和技术讲解,以微信公众号为宣传主阵地,进一步推送建筑领域相关优秀案例及最新政策咨询,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是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能力水平。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理念,加强专业素养,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聚焦民生,不断加强建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建筑领域公众广泛关注点,开展以“建设项目分期质量竣工验收政策解读”及“互联网+招投标,零跑动,智慧管”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擦亮政府服务效能新名片。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贯。通过政策培训会、松江区门户网站、松江建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发布传达建筑领域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三是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创新帮办服务形式,与企业开展面对面服务、点对点沟通交流活动。向办事企业提供政策宣传、系统操作指引、线上信息数据填报指导、电子上传资料预审等多项主动对接服务,搭建交流微信群,及时发布动态,提高参建各方对相关政策知晓度。建立“专家帮办”机制,每周两天邀请建筑、结构等专业领域一线行业专家与企业“面对面”,高效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显著提升企业满意度。
此外,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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