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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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09 文章来源: (略) 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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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
三亚口腔医学中心"
(略) (略) 海棠区江林路以北、林旺南路以西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拟建于海棠区江林路以北、林旺南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为69502.65m2,拟建综合医疗区( (略) 楼、门急诊综合楼、 (略) 楼)、保健区(包含高干保健楼1、高干保健楼2、保健门诊楼)、行政教科研区(包含培训公寓综合楼、科研教学办公综合楼、报告厅),项目设置床位数100张,牙椅150张。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单位在切实有效地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本项目属于84 (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项目用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管控要求及《 (略) 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规划要求、《 (略) “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规划要求。
项目地块东侧紧临林旺南路,隔北面紧临支一路,隔路为中 (略) (略) ;西面紧临规划河滨路,南面现为空地及江林路,交通比较便捷,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土地不动产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医卫慈善用地,本项目用地性质是符合的。本项目周边以 (略) 为主,项目地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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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本 (略) 规划区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在做好施工范围控制在用地红线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天施工,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水土流失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同时保证项目建设中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有效控制施工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减少水土流失。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地区属于达标区。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最终排入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的受纳水体为龙江河,引用2023年6月已批复的《 (略) 海棠区龙江河水系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龙江河水质数据,龙江河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厂界四周声环境也可满足其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环境风险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柴油贮存区周围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污水处理站设置事故池,设置污水排口截断装置和监控设施;加强实验室和危废间管理措施,规范实验化学试剂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暂存及转运工作;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购置相关的应急物资,编制应急预案和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发布时间:2024-01-09 文章来源: (略) 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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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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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
三亚口腔医学中心"
(略) (略) 海棠区江林路以北、林旺南路以西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拟建于海棠区江林路以北、林旺南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为69502.65m2,拟建综合医疗区( (略) 楼、门急诊综合楼、 (略) 楼)、保健区(包含高干保健楼1、高干保健楼2、保健门诊楼)、行政教科研区(包含培训公寓综合楼、科研教学办公综合楼、报告厅),项目设置床位数100张,牙椅150张。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单位在切实有效地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本项目属于84 (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项目用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管控要求及《 (略) 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规划要求、《 (略) “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规划要求。
项目地块东侧紧临林旺南路,隔北面紧临支一路,隔路为中 (略) (略) ;西面紧临规划河滨路,南面现为空地及江林路,交通比较便捷,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土地不动产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医卫慈善用地,本项目用地性质是符合的。本项目周边以 (略) 为主,项目地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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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本 (略) 规划区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在做好施工范围控制在用地红线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天施工,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水土流失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同时保证项目建设中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有效控制施工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减少水土流失。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地区属于达标区。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最终排入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海棠湾第二水质净化厂的受纳水体为龙江河,引用2023年6月已批复的《 (略) 海棠区龙江河水系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龙江河水质数据,龙江河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厂界四周声环境也可满足其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环境风险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柴油贮存区周围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污水处理站设置事故池,设置污水排口截断装置和监控设施;加强实验室和危废间管理措施,规范实验化学试剂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暂存及转运工作;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购置相关的应急物资,编制应急预案和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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