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 | (略) 涵江区、荔城区交界处(靠近木兰溪入海口)木兰溪三江口河口区域 | (略) 生态水系 (略)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范围主要集中在木兰溪两岸及临岸河床,清淤平均深度0.5m,清淤总面积为40.02万㎡,清淤总方量约20.62万m3(自然方,含超挖量)。本项目总施工期约3个月,主体工程施工2个月,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128.3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驱动设备、施工船舶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扬尘及疏浚物产生的臭气,主要污染物是NO2、CO、THC、NMHC、TSP、臭气浓度。该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基本消失。由于工程所在区域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好,施工机械、施工船舶、运输车辆为流动性的,较为分散,密度较小,废气产生量有限。疏浚物采用封闭式自卸车运输,有少量臭气会逸散到空气中,对运输路线周边的空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是暂时的且在采取空间封闭的措施条件下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海水水质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位于木兰溪清淤工程区域上游700m,下游500m的范围内。疏浚沉积物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溶出对海水水质的影响很小。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船舶污水,施工船舶污水包括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和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生活废水、含油废水统一收集后外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对海域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对海洋生态影响及措施 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增量超过10mg/L的面积约1.41km2,会对该范围海域内的浮游生物的生长繁殖产生一定的干扰,导致生物量下降。每天停止作业后,由于潮汐作用,会将外海的浮游动植物带入工程区及其附近海域,使工程区浮游动植物得以补充。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入海悬浮泥沙不会对浮游生物造成长期、显著的不利影响。 清淤等施工过程对底栖生物的直接影响为施工范围内的底栖生物及其生境被彻底损伤破坏。施工结束后,工程区及附近海域的底栖生物群落会逐渐重建、恢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清淤产生疏浚物运输至莆田新能源产业园(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填海工程填充物使用。施工船舶垃圾通过有偿服务,落实施工船舶垃圾的接收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施工船舶垃圾对海域环境不产生影响。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噪声是暂时的,在采取相应措施下,可减轻施工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即消除。 六、对水鸟及其生境的影响及措施 施工悬浮泥沙将导致水体浑浊度增大,不利于浮游植物的生长繁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下开挖对底栖生物和游泳动物的扰动,从而间接影响鸟类天然饵料食物的来源。施工船舶、机械噪声和人类活动干扰(包括船舶往来干扰)还将对在该区域滩涂觅食的水鸟产生较大惊扰,降低鸟类栖息觅食环境的安全性、隐蔽性,使工程区域的水鸟飞往工程区周边类似生境觅食、栖息。施工期对水鸟的影响是直接的、可逆的、暂时的,将在短期内影响到局部区域的鸟类数量和分布,但随着施工结束对其影响也会逐渐减弱。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 | (略) 涵江区、荔城区交界处(靠近木兰溪入海口)木兰溪三江口河口区域 | (略) 生态水系 (略)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范围主要集中在木兰溪两岸及临岸河床,清淤平均深度0.5m,清淤总面积为40.02万㎡,清淤总方量约20.62万m3(自然方,含超挖量)。本项目总施工期约3个月,主体工程施工2个月,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128.3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驱动设备、施工船舶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扬尘及疏浚物产生的臭气,主要污染物是NO2、CO、THC、NMHC、TSP、臭气浓度。该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基本消失。由于工程所在区域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好,施工机械、施工船舶、运输车辆为流动性的,较为分散,密度较小,废气产生量有限。疏浚物采用封闭式自卸车运输,有少量臭气会逸散到空气中,对运输路线周边的空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是暂时的且在采取空间封闭的措施条件下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海水水质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位于木兰溪清淤工程区域上游700m,下游500m的范围内。疏浚沉积物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溶出对海水水质的影响很小。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船舶污水,施工船舶污水包括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和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生活废水、含油废水统一收集后外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对海域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对海洋生态影响及措施 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增量超过10mg/L的面积约1.41km2,会对该范围海域内的浮游生物的生长繁殖产生一定的干扰,导致生物量下降。每天停止作业后,由于潮汐作用,会将外海的浮游动植物带入工程区及其附近海域,使工程区浮游动植物得以补充。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入海悬浮泥沙不会对浮游生物造成长期、显著的不利影响。 清淤等施工过程对底栖生物的直接影响为施工范围内的底栖生物及其生境被彻底损伤破坏。施工结束后,工程区及附近海域的底栖生物群落会逐渐重建、恢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清淤产生疏浚物运输至莆田新能源产业园(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填海工程填充物使用。施工船舶垃圾通过有偿服务,落实施工船舶垃圾的接收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施工船舶垃圾对海域环境不产生影响。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噪声是暂时的,在采取相应措施下,可减轻施工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即消除。 六、对水鸟及其生境的影响及措施 施工悬浮泥沙将导致水体浑浊度增大,不利于浮游植物的生长繁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下开挖对底栖生物和游泳动物的扰动,从而间接影响鸟类天然饵料食物的来源。施工船舶、机械噪声和人类活动干扰(包括船舶往来干扰)还将对在该区域滩涂觅食的水鸟产生较大惊扰,降低鸟类栖息觅食环境的安全性、隐蔽性,使工程区域的水鸟飞往工程区周边类似生境觅食、栖息。施工期对水鸟的影响是直接的、可逆的、暂时的,将在短期内影响到局部区域的鸟类数量和分布,但随着施工结束对其影响也会逐渐减弱。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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