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大关镇台庄村村庄规划年》方案公示
《桐城市大关镇台庄村村庄规划年》方案公示
为进一 (略) 大关镇台庄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 (略) 大关镇台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 (略) 大关镇镇台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简介
1.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本次规划按照土地权属,确定台庄村规划总面积1270.12公顷。
3.村庄发展定位
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2022 年版),结合村庄区位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现 (略) 村庄分类情况,规划将台庄村定位为特色保护类村庄。
本次规划台庄村总体定位为:具有桐城乡土风貌特色,景观环境优美,融合田园休闲、郊野游憩、历史文化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4.重要控制线规划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台庄村内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335.86公顷。
(2)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台庄村内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336.12公顷。
5.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1)农用地整理:坑塘整理30.08公顷,落实新增耕地51.49公顷,合计51.49公顷。
(2)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庄建设用地复垦4.50、村庄安置点新增3.85公顷,合计8.35公顷。
(3)生态修复:包括山体修复0.40公顷、河流生态修复16.81公顷、绿带修建0.88公顷,合计30.76公顷。
6.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一轴、三心、三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大关河生态观光轴
大关河处于台庄村中间,依托大关河形成生态观光轴线。
三心:行政服务中心、养殖产业中心、特色旅游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依托现有的台庄村村委会作为行政中心;
养殖产业中心:围绕蛋鸭养殖来打造相关产业,形成产业基地,同时发展肉牛养殖业。
特色旅游中心:依托风景秀丽的钱家冲水库风光及仙人洞典故,发展旅游和民宿。
三片区:农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产业发展区
农业发展区:依托现有耕地,打造农业发展区;
林业发展区:依托现有林地,打造林业发展区。
产业发展区:依托现有的蛋鸭产业,打造产业发展区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9日(30日)
三、公示方式
(略) 大关镇政府网站
四、联系方式:
反馈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556-*
为进一 (略) 大关镇台庄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 (略) 大关镇台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 (略) 大关镇镇台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简介
1.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本次规划按照土地权属,确定台庄村规划总面积1270.12公顷。
3.村庄发展定位
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2022 年版),结合村庄区位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现 (略) 村庄分类情况,规划将台庄村定位为特色保护类村庄。
本次规划台庄村总体定位为:具有桐城乡土风貌特色,景观环境优美,融合田园休闲、郊野游憩、历史文化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4.重要控制线规划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台庄村内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335.86公顷。
(2)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台庄村内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336.12公顷。
5.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1)农用地整理:坑塘整理30.08公顷,落实新增耕地51.49公顷,合计51.49公顷。
(2)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庄建设用地复垦4.50、村庄安置点新增3.85公顷,合计8.35公顷。
(3)生态修复:包括山体修复0.40公顷、河流生态修复16.81公顷、绿带修建0.88公顷,合计30.76公顷。
6.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一轴、三心、三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大关河生态观光轴
大关河处于台庄村中间,依托大关河形成生态观光轴线。
三心:行政服务中心、养殖产业中心、特色旅游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依托现有的台庄村村委会作为行政中心;
养殖产业中心:围绕蛋鸭养殖来打造相关产业,形成产业基地,同时发展肉牛养殖业。
特色旅游中心:依托风景秀丽的钱家冲水库风光及仙人洞典故,发展旅游和民宿。
三片区:农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产业发展区
农业发展区:依托现有耕地,打造农业发展区;
林业发展区:依托现有林地,打造林业发展区。
产业发展区:依托现有的蛋鸭产业,打造产业发展区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9日(30日)
三、公示方式
(略) 大关镇政府网站
四、联系方式:
反馈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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