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202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漳平市202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023年,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化两岸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打造闽西南开放包 (略) 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学法治思想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 (略) 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 (略) 委 (略) 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 (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委、市政府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项工作,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3.提升法治意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思想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范畴及党校(行政学校)的重点课程,通过邀请专家专题讲座、研讨会、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当好学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每年组织干部学法考试,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二)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推动审批服务优质高效。一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企业开办、二手房登记集成化办理服务的基础上,推出10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精减申报材料。二是推进“跨区域通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完善政务服务跨区域办事流程,不断拓展通办事项范围,实现更多事项“就地办”。三是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以“网络化审批+标准化服务+数字化监管”为改革发力点,全覆盖推行“四清快办”便民服务模式,让群众少跑路,实现“一次就办好”。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严格落实现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窗口无否决权、“好差评”等制度,全面推行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和延时服务,建立周末轮班便民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有温度、有速度的服务。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强化证明事项投诉监督,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今年以来,我市印发了《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略) 直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的91个政务服务事项主项、230个子项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3.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略) 开展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着力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共抽查284户主体,其中,对57户经营异常主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三)强化机制体制建设,有效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博平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截至2023年12月, (略) 党政机关54个,已配备法律顾问数量54名,配备率100%;全市配备公职律师单位11个、公职律师20名。
2.全力保障依法决策。下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收集2023年度 (略)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布的建议事项,并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在研究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选取了《 (略) (略) 建设实施方案》《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的八条措施》《 (略) 经济适用住房含购 (略) 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等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形成《 (略) 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今年以来, (略) 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并按要求 (略) 人民 (略) 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积极参与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涉法类文件的审查,共审查重大合同(协议)24件、其他涉法类文件8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市场公平竞争、行政复议等3次专项清理工作,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等。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组织文件起草部门对《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4〕171 号)等开展后评估工作,通过问卷调查、专题研讨等方式,科学合理合法废止文件,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四)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有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强化监管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常态化管理。今年以来,共完成93人换证或申领行政执法证。落实案件评查制度, (略) 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累计抽查行政执法部门27个,执法案卷43件,推动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与执法文书质量管理,集中纠正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2.加强法治调研督察。积极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建立法治督察员库,通过“书面+实地”两种方式,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点对点进行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换为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新动力。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书面调研6次,覆 (略) 直单位、16个乡镇(街道);实地调研1 次, (略) 直单位、1个乡镇;法治建设书面督察4次,覆 (略) 直单位、16个乡镇(街道);实地督察1次, (略) 直单位、5个乡镇(街道)。
3.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略) 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制度,树立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其列入依法行政考评细则,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提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依法编制各部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严防出现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漳平 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解矛盾纠纷873件,调解成功862件,成功率98.73%,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61件,合同纠纷97件,损害赔偿纠纷109件,征地拆迁纠纷67件,山林土地纠纷53件,邻里纠纷44件,婚姻家庭纠纷31件,劳动争议纠纷54件,其它纠纷157件。重大纠纷化解成效显著,调解重大纠纷(死亡案件)9件,全部调解成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略) “六个十佳红土枫桥”竞赛中,我市6个单位和个人获奖,永 (略) “枫桥式工作法”入 (略) 委政法委的通报表扬及授牌。
2.创新民间“理事公”工作机制。全面总结归纳“理事公”调解的“三字诀”,即:讲道“理”,消除异议;摆“事”实,消除争端;求“公”正,消除隔阂,更好发挥调解作用。《探索“三缘融合永福工作法” 建设“平安和谐大*阿里山”》《永福民间“理事公” 自治解纷“显真功”》 (略)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刊,台胞杨咏安在第十五届海峡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交流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3.全面推进息访息诉工作。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并完善以信访部门为协调,综治、司法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办信接访工作机制,引入金牌调解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实行联访联调,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投诉请求,努力实现“大事完美解决、小事快速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畅通复议、诉讼救济渠道,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全市新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6件,已结10件,其中成功调解撤诉2件; (略) 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2件,结案26件,撤诉2件,败诉4件,败诉率为15%。
(六)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一是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地方性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活动,进一 (略) 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 (略)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印发《关于2 (略) 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共有7810人参加考试。三是开展法治教育“三堂课”。创新开展“夜间讲中队开展“法治知识宣传进军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部队官兵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资源,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间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今年以来,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89人次。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 (略) 、美亚瑞、国联等8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七)强化电子信息建设,积极打造数字法治政府
1.强化“互联网+监管”实效。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及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今年以来,监管事项应认领5169件,认领完成3792件,无需认领已通过1377项,认领率完成100%。
2.积极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一体推进“闽执法”平台建设,整合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形成职责清晰、队*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3.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面梳理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持续开展“三减一提升”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集约化建设,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工作流程, (略) 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新闻动态2046条,发布政策解读1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4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985条,共开展11期在线访谈、11期网上调查和13期意见征集。
(八)护航两岸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始终坚持法治为民和“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落实惠台政策,创新法治为民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第一家园”。漳平台创园先后荣获20个国家级、省部级荣誉,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16年起连续7年在全国台创园建设发展考评中获得第一名(优秀等次),“大*阿里山”已成为福建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品牌之一。“植法治之树 结融合之花 法治护航‘大*阿里山’茶绿樱花红”项目被推荐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领导干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认识不到位,述法工作报告内容针对性不强;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主动研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还有差距;部分单位执法的方式较为简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有发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不强,执法手段过于简单。
(二)队*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和稳定性不够,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把关不到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人员老化、断代现象比较突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三)综合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自由裁量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件材料不够规范,案件材料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些部门案件材料过于简单、案件文书不够规范;“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讲明法理、讲清事理主动性不够,普法宣传的手段比较单一。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增强法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法治政 (略) 高质量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 (略) 争创全国法治政 (略) 实施方案》, (略) 成功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进 (略) 法治建设水平。
(二)强化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重要领域制度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积极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入法治宣传,推进良法善治。深入学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学法用法考试、专题讲座等活动契机,组织干部学法用法。围绕中央、省、 (略) 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交流研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五)加强督促检查,实现长治长效。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形成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特此报告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2023年,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化两岸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打造闽西南开放包 (略) 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学法治思想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 (略) 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 (略) 委 (略) 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 (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委、市政府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项工作,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3.提升法治意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思想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范畴及党校(行政学校)的重点课程,通过邀请专家专题讲座、研讨会、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当好学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每年组织干部学法考试,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二)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推动审批服务优质高效。一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企业开办、二手房登记集成化办理服务的基础上,推出10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精减申报材料。二是推进“跨区域通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完善政务服务跨区域办事流程,不断拓展通办事项范围,实现更多事项“就地办”。三是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以“网络化审批+标准化服务+数字化监管”为改革发力点,全覆盖推行“四清快办”便民服务模式,让群众少跑路,实现“一次就办好”。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严格落实现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窗口无否决权、“好差评”等制度,全面推行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和延时服务,建立周末轮班便民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有温度、有速度的服务。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强化证明事项投诉监督,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今年以来,我市印发了《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略) 直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的91个政务服务事项主项、230个子项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3.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略) 开展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着力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共抽查284户主体,其中,对57户经营异常主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三)强化机制体制建设,有效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博平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截至2023年12月, (略) 党政机关54个,已配备法律顾问数量54名,配备率100%;全市配备公职律师单位11个、公职律师20名。
2.全力保障依法决策。下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收集2023年度 (略)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布的建议事项,并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在研究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选取了《 (略) (略) 建设实施方案》《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的八条措施》《 (略) 经济适用住房含购 (略) 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等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形成《 (略) 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今年以来, (略) 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并按要求 (略) 人民 (略) 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积极参与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涉法类文件的审查,共审查重大合同(协议)24件、其他涉法类文件8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市场公平竞争、行政复议等3次专项清理工作,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等。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组织文件起草部门对《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4〕171 号)等开展后评估工作,通过问卷调查、专题研讨等方式,科学合理合法废止文件,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四)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有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强化监管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常态化管理。今年以来,共完成93人换证或申领行政执法证。落实案件评查制度, (略) 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累计抽查行政执法部门27个,执法案卷43件,推动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与执法文书质量管理,集中纠正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2.加强法治调研督察。积极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建立法治督察员库,通过“书面+实地”两种方式,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点对点进行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换为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新动力。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书面调研6次,覆 (略) 直单位、16个乡镇(街道);实地调研1 次, (略) 直单位、1个乡镇;法治建设书面督察4次,覆 (略) 直单位、16个乡镇(街道);实地督察1次, (略) 直单位、5个乡镇(街道)。
3.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略) 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制度,树立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其列入依法行政考评细则,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提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依法编制各部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严防出现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漳平 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解矛盾纠纷873件,调解成功862件,成功率98.73%,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61件,合同纠纷97件,损害赔偿纠纷109件,征地拆迁纠纷67件,山林土地纠纷53件,邻里纠纷44件,婚姻家庭纠纷31件,劳动争议纠纷54件,其它纠纷157件。重大纠纷化解成效显著,调解重大纠纷(死亡案件)9件,全部调解成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略) “六个十佳红土枫桥”竞赛中,我市6个单位和个人获奖,永 (略) “枫桥式工作法”入 (略) 委政法委的通报表扬及授牌。
2.创新民间“理事公”工作机制。全面总结归纳“理事公”调解的“三字诀”,即:讲道“理”,消除异议;摆“事”实,消除争端;求“公”正,消除隔阂,更好发挥调解作用。《探索“三缘融合永福工作法” 建设“平安和谐大*阿里山”》《永福民间“理事公” 自治解纷“显真功”》 (略)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刊,台胞杨咏安在第十五届海峡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交流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3.全面推进息访息诉工作。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并完善以信访部门为协调,综治、司法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办信接访工作机制,引入金牌调解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实行联访联调,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投诉请求,努力实现“大事完美解决、小事快速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畅通复议、诉讼救济渠道,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全市新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6件,已结10件,其中成功调解撤诉2件; (略) 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2件,结案26件,撤诉2件,败诉4件,败诉率为15%。
(六)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一是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地方性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活动,进一 (略) 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 (略)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印发《关于2 (略) 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共有7810人参加考试。三是开展法治教育“三堂课”。创新开展“夜间讲中队开展“法治知识宣传进军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部队官兵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资源,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间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今年以来,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89人次。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 (略) 、美亚瑞、国联等8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七)强化电子信息建设,积极打造数字法治政府
1.强化“互联网+监管”实效。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及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今年以来,监管事项应认领5169件,认领完成3792件,无需认领已通过1377项,认领率完成100%。
2.积极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一体推进“闽执法”平台建设,整合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形成职责清晰、队*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3.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面梳理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持续开展“三减一提升”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集约化建设,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工作流程, (略) 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新闻动态2046条,发布政策解读1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4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985条,共开展11期在线访谈、11期网上调查和13期意见征集。
(八)护航两岸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始终坚持法治为民和“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落实惠台政策,创新法治为民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第一家园”。漳平台创园先后荣获20个国家级、省部级荣誉,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16年起连续7年在全国台创园建设发展考评中获得第一名(优秀等次),“大*阿里山”已成为福建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品牌之一。“植法治之树 结融合之花 法治护航‘大*阿里山’茶绿樱花红”项目被推荐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领导干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认识不到位,述法工作报告内容针对性不强;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主动研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还有差距;部分单位执法的方式较为简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有发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不强,执法手段过于简单。
(二)队*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和稳定性不够,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把关不到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人员老化、断代现象比较突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三)综合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自由裁量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件材料不够规范,案件材料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些部门案件材料过于简单、案件文书不够规范;“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讲明法理、讲清事理主动性不够,普法宣传的手段比较单一。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增强法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法治政 (略) 高质量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 (略) 争创全国法治政 (略) 实施方案》, (略) 成功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进 (略) 法治建设水平。
(二)强化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重要领域制度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积极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入法治宣传,推进良法善治。深入学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学法用法考试、专题讲座等活动契机,组织干部学法用法。围绕中央、省、 (略) 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交流研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五)加强督促检查,实现长治长效。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形成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特此报告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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