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9日对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9日对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209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横2号路南 | 新疆 (略) | 新疆清风 (略) |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核心区内,地理坐标为:E80°26′38.657″,N44°8′38.874″。项目对原有16条生产线进行技改:购置2F2(硼酸、磷酸二氢铵化成槽)、后处理1(磷酸化成槽)和后处理2(磷酸化成槽)槽体及辅助设备;3F槽体和加电槽对换位置;1F槽体、2F槽体增加磷酸二氢铵原料;后处理1槽体和后处理2槽体增加磷酸(含量为8%);增加磷酸回收利用设备。并在原有建筑内扩建29条生产线,合计45条生产线,年产500万m2高压化成箔。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该项目化成工序会产生极少量酸性气体,车间需安装排风扇及时排出,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污水处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设盖板等措施进行控制,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加强水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物化处理+斜管沉淀”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一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排水管网最终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物、废压力透析膜、废EDI模组、磷酸包装桶、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其余一般固废按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对风机、离心机、离心泵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安装隔音、减震设施,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酸液储罐周围按相关规定设置导流沟、围堰等,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大量废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 099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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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横2号路南 | 新疆 (略) | 新疆清风 (略) |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核心区内,地理坐标为:E80°26′38.657″,N44°8′38.874″。项目对原有16条生产线进行技改:购置2F2(硼酸、磷酸二氢铵化成槽)、后处理1(磷酸化成槽)和后处理2(磷酸化成槽)槽体及辅助设备;3F槽体和加电槽对换位置;1F槽体、2F槽体增加磷酸二氢铵原料;后处理1槽体和后处理2槽体增加磷酸(含量为8%);增加磷酸回收利用设备。并在原有建筑内扩建29条生产线,合计45条生产线,年产500万m2高压化成箔。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该项目化成工序会产生极少量酸性气体,车间需安装排风扇及时排出,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污水处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设盖板等措施进行控制,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加强水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物化处理+斜管沉淀”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一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排水管网最终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物、废压力透析膜、废EDI模组、磷酸包装桶、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其余一般固废按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对风机、离心机、离心泵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安装隔音、减震设施,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酸液储罐周围按相关规定设置导流沟、围堰等,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大量废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 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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