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287号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西发〔2023〕77号)收悉。根据2023年10月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 (略) 发改委《关于做好文化传承发展“专精特新”工程储备项目的通知》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西夏区西夏陵遗址公园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的西夏博物馆(旧馆)改造为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场间、文物保护实验室(包括土遗址保护技术研发实验室)、化学检测室、档案室、配套用房及环境整治等。改造面积约3200平米。
(二)新建保护设施:界桩、标志牌、围栏等。
(三)改造提升展示利用设施:1号陵入口区展示提升,提升现状建筑立面,设置休息、解说、防护设施等,管理展示用房整饬面积约300㎡;改造提升西夏史话艺术馆,满足3号陵周边游客服务和保护管理用房需求,设置考古体验等公众参与项目所需场地和设施,将史话艺术馆东侧、北侧展馆改造为小型专题展厅、公众考古中心、游客中心及管理用房;将现史话艺术馆南侧展馆改造为考古工作人员的休息用房;地下通道提升。
(四)新建基础设施:在西夏陵服务区内,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建筑面积约100㎡,污水处理蓄水池一座,容积约300m3。
(五)环境整治:对西夏陵3号陵周边环境进行整改,拆除道路两侧石像生、西夏碑林、道路铺设石板、老博物馆门前广场改造等与遗址环境不协调的旅游设施、景观广场、小品等。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四、环保、节能、 (略)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采用人行道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措施,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估算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68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41.89万元、其他费用732.15元、预备费508.70万元。
六、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中央 (略) 财政资金,结合2023年10月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 (略) 发改委《关于做好文化传承发展“专精特新”工程储备项目的通知》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估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银审服(批)发〔2023〕287号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西发〔2023〕77号)收悉。根据2023年10月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 (略) 发改委《关于做好文化传承发展“专精特新”工程储备项目的通知》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西夏区西夏陵遗址公园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的西夏博物馆(旧馆)改造为西夏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本库房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场间、文物保护实验室(包括土遗址保护技术研发实验室)、化学检测室、档案室、配套用房及环境整治等。改造面积约3200平米。
(二)新建保护设施:界桩、标志牌、围栏等。
(三)改造提升展示利用设施:1号陵入口区展示提升,提升现状建筑立面,设置休息、解说、防护设施等,管理展示用房整饬面积约300㎡;改造提升西夏史话艺术馆,满足3号陵周边游客服务和保护管理用房需求,设置考古体验等公众参与项目所需场地和设施,将史话艺术馆东侧、北侧展馆改造为小型专题展厅、公众考古中心、游客中心及管理用房;将现史话艺术馆南侧展馆改造为考古工作人员的休息用房;地下通道提升。
(四)新建基础设施:在西夏陵服务区内,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建筑面积约100㎡,污水处理蓄水池一座,容积约300m3。
(五)环境整治:对西夏陵3号陵周边环境进行整改,拆除道路两侧石像生、西夏碑林、道路铺设石板、老博物馆门前广场改造等与遗址环境不协调的旅游设施、景观广场、小品等。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四、环保、节能、 (略)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采用人行道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措施,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估算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68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41.89万元、其他费用732.15元、预备费508.70万元。
六、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中央 (略) 财政资金,结合2023年10月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 (略) 发改委《关于做好文化传承发展“专精特新”工程储备项目的通知》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估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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