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10月20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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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10月20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略)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10月20日
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0  点击:4063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徐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消纳场建设项目

(略) 徐水区洋丰路北侧(原农场二砖厂)

保定 (略)

河北 (略)

新建项 (略) 徐水区洋丰路北侧(原农场二砖厂)。南侧为农田,西侧为闲置地,北侧和东侧为林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北侧641m处的袁家坟村住户。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0亩,消纳场固定场地约80亩,根据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出具的占地意见:项目只可占用图斑编号2G/204的土地,面积为47571.85㎡(约71亩),该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3]51号。

新建项目总投资为1386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7%。项目实际占地面积47571.85㎡,总建筑面积为41255㎡。主要包括下沉建筑面积38000㎡:下沉封闭式消纳车间8500㎡、下沉封闭式堆放间16000㎡、下沉骨料及粉料堆放间13500㎡;附属工程为地上建设面积3255㎡,包括:综合楼2550㎡、工器具间550㎡、泵房60㎡、变配电室45㎡、警卫室50㎡。其它配套工程包括厂区内绿化、道路硬化、给排水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消纳建筑垃圾150万t,主要包括30万t的工程垃圾和120万t的拆除垃圾(项目生产规模及方案详见报告表)。

(1)废气

1#破碎线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设1座密闭进料间,出入口设自动感应门,顶部设置雾化喷淋和集气管道;1#破碎线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对生产线上所有产尘点分别进行封闭,并设废气收集口;所有输送带进行封闭,仅在落料点设置集气口,成品通过封闭的输送带送至再生骨料及粉料存放区,输送带落料点处设集气口,存放区顶部设置雾化喷淋。所有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破碎线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设1座密闭进料间,出入口设自动感应门,顶部设置雾化喷淋和集气管道;2#破碎线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对破碎设备和筛分设备分别进行封闭,并设废气收集口;所有输送带进行封闭,仅在落料点设置集气口,成品通过封闭的输送带送至2#破碎线再生骨料及粉料存放区,输送带落料点处设集气口,存放区顶部设置雾化喷淋。所有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水稳生产线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物料上料处三面围挡、一面软帘,上方设光电感应开关,上料时开启对应料斗集气管道阀门进行废气收集,同时采用远红外自动感应控制喷淋抑尘系统,集气除尘和自动感应喷淋与铲车上料同步运行;计量出口处进行封闭,对搅拌机进出口、输送带和成品出料口分别进行封闭,设废气收集口;水泥筒仓采用密闭管道进料,废气经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同其他废气一起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标准。

环保建筑砖生产线废气排气筒(DA004),颗粒物,1#破碎线产出的部分再生骨料及粉料采用密闭车辆运至下沉封闭式消纳车间内的储料区,储料区顶部设置雾化喷淋进行抑尘;物料上料处三面围挡、一面软帘,上方设光电感应开关,上料时开启对应料斗集气管道阀门进行废气收集,同时采用远红外自动感应控制喷淋抑尘系统,集气除尘和自动感应喷淋与铲车上料同步运行;计量出口处进行封闭,对搅拌机进出口、输送带和成品出料口分别进行封闭,设废气收集口;水泥筒仓采用密闭管道进料,废气经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同其他废气一起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建筑垃圾和生产线成品分别贮存于封闭车间相应区域内,各个区域顶部设置雾化喷淋抑尘;厂区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无裸露土地,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出入口设置侧向全覆盖式强制喷淋清洗设施,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达到无泥上路的要求;厂区设置雾炮机,所有生产车间出入口设置自动感应门,且不允许露天作业、露天堆放物料。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限值要求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全部用于泼洒地面抑尘;化粪池定期清掏,合理处置,不外排。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为进出车辆清洗废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搅拌机、物料传输装置、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沉降在车间内的颗粒物,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电站项目

(略) 徐水区大王店镇西黑山村

南水北调 (略)

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本项目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电站项目, (略) 徐水区大王店镇西黑山和东黑山村交界处,地理位置东经115o24′40″,北纬39o4′34″。本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0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文号:保行审投核字[2022]018号);于2022年12月9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本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号)。

新建项目总投资2218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8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建设内容及规模: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04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7035万kW·h。主要建筑物为引水渠涵、调压室、压力管道、流量计井、主副厂房、尾水池、尾水渠涵。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1)废气:

施工现场的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及时更新老旧车辆,并定期保养,调整为最佳运行状态;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路基开挖和临时堆料场、汽车行驶路面等定期洒水,敏感点附近的地方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槽,装载易洒落的材料用防水布覆盖,减少因弃渣、砂、土的外泄造成的扬尘污染。堆料场、中转料场物料存放尽量平整,勤洒水,做好遮挡覆盖。弃渣场及时压实、复绿,勤洒水。

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

施工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及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施工占用场地植被。

建筑施工场地扬尘应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餐饮油烟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2大型标准。

(2)废水:

地表水:施工期在取土、开挖等施工尽量避开雨天,并及时做好水土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物料堆放采取覆盖和围挡措施。料场及施工场地设置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中对雨水、污水管网做好防渗、防漏处理,避免管网渗漏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宣传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5084-2021)用于农田灌溉。

地下水:严格按照环评内容,确保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日常管理措施得以落实,有效控制工程区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3)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期间进场施工机械选择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进行施工活动,车辆通过居民点或生活区附近时控制车流量及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建立临时隔声屏障。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集中的地方应设置多个大型临时垃圾桶,各处均按照分类收集的方案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桶,生活人员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桶内,并派专人负责对垃圾箱区域和整个生活区场地的清扫,以防止垃圾乱堆、乱弃。建筑垃圾尽量实现废物减量化,对于工程废弃物中有用的下脚料,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统一运至弃渣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生态: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1)废气:运营期电站运行发电,是属于清洁生产,不会产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饮食油烟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小型标准。

(2)废水: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站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3)噪声:

运营期项目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安装隔声罩、通过结构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各设备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四面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检修期间主要产生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由检修人员用专用容器分别收集后当场带回并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电站内暂存。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徐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消纳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略)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10月20日
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0  点击:4063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徐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消纳场建设项目

(略) 徐水区洋丰路北侧(原农场二砖厂)

保定 (略)

河北 (略)

新建项 (略) 徐水区洋丰路北侧(原农场二砖厂)。南侧为农田,西侧为闲置地,北侧和东侧为林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北侧641m处的袁家坟村住户。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0亩,消纳场固定场地约80亩,根据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出具的占地意见:项目只可占用图斑编号2G/204的土地,面积为47571.85㎡(约71亩),该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3]51号。

新建项目总投资为1386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7%。项目实际占地面积47571.85㎡,总建筑面积为41255㎡。主要包括下沉建筑面积38000㎡:下沉封闭式消纳车间8500㎡、下沉封闭式堆放间16000㎡、下沉骨料及粉料堆放间13500㎡;附属工程为地上建设面积3255㎡,包括:综合楼2550㎡、工器具间550㎡、泵房60㎡、变配电室45㎡、警卫室50㎡。其它配套工程包括厂区内绿化、道路硬化、给排水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消纳建筑垃圾150万t,主要包括30万t的工程垃圾和120万t的拆除垃圾(项目生产规模及方案详见报告表)。

(1)废气

1#破碎线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设1座密闭进料间,出入口设自动感应门,顶部设置雾化喷淋和集气管道;1#破碎线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对生产线上所有产尘点分别进行封闭,并设废气收集口;所有输送带进行封闭,仅在落料点设置集气口,成品通过封闭的输送带送至再生骨料及粉料存放区,输送带落料点处设集气口,存放区顶部设置雾化喷淋。所有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破碎线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设1座密闭进料间,出入口设自动感应门,顶部设置雾化喷淋和集气管道;2#破碎线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对破碎设备和筛分设备分别进行封闭,并设废气收集口;所有输送带进行封闭,仅在落料点设置集气口,成品通过封闭的输送带送至2#破碎线再生骨料及粉料存放区,输送带落料点处设集气口,存放区顶部设置雾化喷淋。所有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水稳生产线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物料上料处三面围挡、一面软帘,上方设光电感应开关,上料时开启对应料斗集气管道阀门进行废气收集,同时采用远红外自动感应控制喷淋抑尘系统,集气除尘和自动感应喷淋与铲车上料同步运行;计量出口处进行封闭,对搅拌机进出口、输送带和成品出料口分别进行封闭,设废气收集口;水泥筒仓采用密闭管道进料,废气经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同其他废气一起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标准。

环保建筑砖生产线废气排气筒(DA004),颗粒物,1#破碎线产出的部分再生骨料及粉料采用密闭车辆运至下沉封闭式消纳车间内的储料区,储料区顶部设置雾化喷淋进行抑尘;物料上料处三面围挡、一面软帘,上方设光电感应开关,上料时开启对应料斗集气管道阀门进行废气收集,同时采用远红外自动感应控制喷淋抑尘系统,集气除尘和自动感应喷淋与铲车上料同步运行;计量出口处进行封闭,对搅拌机进出口、输送带和成品出料口分别进行封闭,设废气收集口;水泥筒仓采用密闭管道进料,废气经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同其他废气一起进入1套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建筑垃圾和生产线成品分别贮存于封闭车间相应区域内,各个区域顶部设置雾化喷淋抑尘;厂区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无裸露土地,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出入口设置侧向全覆盖式强制喷淋清洗设施,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达到无泥上路的要求;厂区设置雾炮机,所有生产车间出入口设置自动感应门,且不允许露天作业、露天堆放物料。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限值要求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全部用于泼洒地面抑尘;化粪池定期清掏,合理处置,不外排。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为进出车辆清洗废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搅拌机、物料传输装置、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沉降在车间内的颗粒物,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电站项目

(略) 徐水区大王店镇西黑山村

南水北调 (略)

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本项目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电站项目, (略) 徐水区大王店镇西黑山和东黑山村交界处,地理位置东经115o24′40″,北纬39o4′34″。本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0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文号:保行审投核字[2022]018号);于2022年12月9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本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号)。

新建项目总投资2218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8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建设内容及规模: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04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7035万kW·h。主要建筑物为引水渠涵、调压室、压力管道、流量计井、主副厂房、尾水池、尾水渠涵。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1)废气:

施工现场的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及时更新老旧车辆,并定期保养,调整为最佳运行状态;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路基开挖和临时堆料场、汽车行驶路面等定期洒水,敏感点附近的地方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槽,装载易洒落的材料用防水布覆盖,减少因弃渣、砂、土的外泄造成的扬尘污染。堆料场、中转料场物料存放尽量平整,勤洒水,做好遮挡覆盖。弃渣场及时压实、复绿,勤洒水。

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

施工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及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施工占用场地植被。

建筑施工场地扬尘应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餐饮油烟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2大型标准。

(2)废水:

地表水:施工期在取土、开挖等施工尽量避开雨天,并及时做好水土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物料堆放采取覆盖和围挡措施。料场及施工场地设置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中对雨水、污水管网做好防渗、防漏处理,避免管网渗漏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宣传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5084-2021)用于农田灌溉。

地下水:严格按照环评内容,确保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日常管理措施得以落实,有效控制工程区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3)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期间进场施工机械选择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进行施工活动,车辆通过居民点或生活区附近时控制车流量及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建立临时隔声屏障。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集中的地方应设置多个大型临时垃圾桶,各处均按照分类收集的方案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桶,生活人员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桶内,并派专人负责对垃圾箱区域和整个生活区场地的清扫,以防止垃圾乱堆、乱弃。建筑垃圾尽量实现废物减量化,对于工程废弃物中有用的下脚料,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统一运至弃渣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生态: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1)废气:运营期电站运行发电,是属于清洁生产,不会产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饮食油烟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小型标准。

(2)废水: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站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3)噪声:

运营期项目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安装隔声罩、通过结构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各设备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四面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检修期间主要产生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由检修人员用专用容器分别收集后当场带回并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电站内暂存。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监管要求。

徐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消纳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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