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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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绿亿园食品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3049.47万元,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000m3/d,采用“调节池一气浮池一水解酸化池一A2O一二沉池一高效混凝沉淀池一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新建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气浮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药间、风机房和配电间、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污泥处理工艺将污水厂工程物化污泥与生化污泥分开处理,污泥经浓缩脱水机和高压隔膜压榨机脱水后,含水率降低值60%外运出厂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高新投 (略)

联系人:杨阁

联系电话:0728-*

联系地址: (略) 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8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武汉中环达 (略)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大道58号综合生产厂房五楼H区

四、工作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http://**,提取码:44t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运粮湖管理区工业园(绿亿园食品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3049.47万元,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000m3/d,采用“调节池一气浮池一水解酸化池一A2O一二沉池一高效混凝沉淀池一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新建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气浮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药间、风机房和配电间、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污泥处理工艺将污水厂工程物化污泥与生化污泥分开处理,污泥经浓缩脱水机和高压隔膜压榨机脱水后,含水率降低值60%外运出厂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高新投 (略)

联系人:杨阁

联系电话:0728-*

联系地址: (略) 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8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武汉中环达 (略)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大道58号综合生产厂房五楼H区

四、工作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http://**,提取码:44t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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