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 (略) 生产废水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 (略) 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 (略) 生产废水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 (略) 生产废水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建设单位:乐 (略) (四)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甘江镇甘江社区8社 (五)项目概况:乐 (略) (略) 夹江县甘江镇席湾村8社,该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由乐 (略) 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位于乐 (略) 东南角,污水种类为乐 (略) 造纸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采用“圆筛机+调节池+混合反应池+絮凝反应池+辐流沉淀池+集水池+石英砂过滤+清水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 (六)主要结论: 1、同意乐 (略) 设置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名称为:乐 (略) 生产废水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0024-GY-24。 排污口地理位置: (略) 夹江县甘江镇甘江社区8社盛邦农场旁马村河右岸,口门位置为乐 (略) 污水处理设施东南约1260米马村河右岸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3°39′20.14″,北纬29°41′8.44″,海拔高程389.2m。 排污口类型为:工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为:明渠+管道排放。 受纳水体为:马村河。 2、本项目排水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基准排水量执行《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2标准,废水最大允许排放量为120吨/日,排入马村河的污染物总量限值为:化学需氧量2.1t/a,氨氮0.03t/a,总磷0.0288t/a。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何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COD、NH3-N、TP等特征污染物。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略) 夹江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