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润美家具有限公司
东莞市润美家具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润美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茶山镇黄岭路二街17号3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润美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茶山镇黄岭路二街17号3号楼101室,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占地面积为9500m2,建筑面积为8650m2,主要从事餐柜、餐桌、餐椅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餐柜2300个/年、餐桌2126张/年、餐椅12756张/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寒溪河,最终汇入东莞运河。综合以上分析,项目由于排放生活污水量不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通过区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实施后,对项目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 开料、砂光工序:项目板材开料、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方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约0.7mg/m?,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2108kg/h,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预计厂界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冷压、喷胶、清洁工序:项目冷压、喷胶、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冷压、喷胶、清洁工序产生的总VOCs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总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为4.56mg/m?,排放速率为0.0365kg/h,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标准限值;预计厂界浓度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冷压、喷胶、清洁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与总VOCs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预计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1-0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润美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茶山镇黄岭路二街17号3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润美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茶山镇黄岭路二街17号3号楼101室,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占地面积为9500m2,建筑面积为8650m2,主要从事餐柜、餐桌、餐椅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餐柜2300个/年、餐桌2126张/年、餐椅12756张/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寒溪河,最终汇入东莞运河。综合以上分析,项目由于排放生活污水量不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通过区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实施后,对项目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 开料、砂光工序:项目板材开料、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方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约0.7mg/m?,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2108kg/h,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预计厂界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冷压、喷胶、清洁工序:项目冷压、喷胶、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冷压、喷胶、清洁工序产生的总VOCs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总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为4.56mg/m?,排放速率为0.0365kg/h,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标准限值;预计厂界浓度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冷压、喷胶、清洁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与总VOCs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预计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1-0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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