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移报〔2023〕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三江县库区交通、文化娱乐基础设施,改善村屯人居环境,提高水库移民生活水平,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11-*-04-03-*。
五、项目建设地点: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各乡镇消防站。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采购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12个乡镇消防站,消防车12辆;灭火器材9大项、抢险救援器材64大项、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20大项、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17大项。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18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下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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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移报〔2023〕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三江县库区交通、文化娱乐基础设施,改善村屯人居环境,提高水库移民生活水平,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11-*-04-03-*。
五、项目建设地点: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各乡镇消防站。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采购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12个乡镇消防站,消防车12辆;灭火器材9大项、抢险救援器材64大项、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20大项、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17大项。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18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下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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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完善三江县库区交通、文化娱乐基础设施,改善村屯人居环境,提高水库移民生活水平,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11-*-04-03-*。
五、项目建设地点: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各乡镇消防站。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采购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12个乡镇消防站,消防车12辆;灭火器材9大项、抢险救援器材64大项、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20大项、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17大项。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18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下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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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完善三江县库区交通、文化娱乐基础设施,改善村屯人居环境,提高水库移民生活水平,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12个乡镇消防站装备、器材、车辆采购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11-*-04-03-*。
五、项目建设地点: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各乡镇消防站。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采购林溪镇、八江镇、老堡乡、高基乡、良口乡、洋溪乡、古宜镇、丹洲镇、斗江镇、程村乡、和平乡、梅林乡12个乡镇消防站,消防车12辆;灭火器材9大项、抢险救援器材64大项、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20大项、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17大项。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18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下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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