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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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略) (略) 转龙湾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 | (略) 伊金霍洛 (略) (略) 转龙湾煤矿现有工业广场内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该项目位 (略) 伊金霍洛 (略) (略) 转龙湾煤矿现有工业广场内。拟建设2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及其附属配套措施,新建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液相COA系统脱硝、布袋(超净滤袋)除尘器除尘、炉内喷钙+半干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烟气经1根70m高烟囱排放。项目总投资为1196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4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合理布置,科学管理,厂界设置围挡,道路进行硬化,对建筑材料分类堆放,采取封闭施工、材料及废土石方苫盖、洒水降尘,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严格将施工现场粉尘控制在最小范围。 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包括: 1、锅炉烟气系统 (1)本项目65t/h锅炉采用袋式(超净滤袋)除尘器、炉内喷钙+半干法脱硫工艺、低氮燃烧+SNCR+液相COA联合脱硝工艺,设计除尘效率99.9%、脱硫效率96%、脱硝效率85.6%,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限值满足参照执行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 号)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2)设置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 2、其他系统 (1)碎煤机室、钢煤仓 本项目新建燃煤供给系统包括1座碎煤机室,碎煤机室顶配置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5%计,经1根16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2座钢煤仓顶部分别设有配套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经2根16m排气筒排放。碎煤机室、钢煤仓排放废气中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 (2)石灰石仓、电石渣仓、钢渣仓、钢灰仓 本项目炉内喷钙脱硫剂为石灰石,采用罐车运输、钢仓贮存,在2座石灰石粉仓顶部分别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顶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半干法脱硫剂为电石渣,采用罐车运输、钢仓贮存,在2座电石渣仓顶部分别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顶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钢渣仓、钢灰仓顶部分别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分别从顶部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尽量从噪声源头控制;给水泵隔声措施为安装隔声罩壳、厂房噪声;鼓风机隔声措施为安装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引风机隔声措施为采用隔声罩壳、管道外壳阻尼、隔声小间;空压机隔声措施为安装进风口消声器、厂房隔声;对强噪声源所在的泵房、引(鼓)风机房,在墙体和顶棚均安装吸声结构,吸收和降低反射声强度,门窗采用双玻璃密闭隔声门窗,以达到降噪效果;在烟道与锅炉排气出口连接处安装排气消声器;在风机房四周墙壁增加隔声材料,并安装隔声门窗。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依托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其中化学水系统排水、锅炉系统排污水送至洗煤厂回用,主厂房及输煤系统冲洗废水去往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四)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 生产过程中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应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2、分区防渗 建设单位对厂区采取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硝装置区、盐酸储罐、亚氯酸钠贮存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锅炉房、石灰石粉仓、电石渣贮仓、钢灰仓、钢渣仓、脱硫塔,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跟踪监测 (1)地下水 本项目位于转龙湾煤矿工业场地内,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因此本次评价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不单独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2)土壤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的必要时可开展跟踪监测。 本项目布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点位于工业场地内锅炉房附近(表层样),监测频次为每5年一次。监测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报告书提出,建筑垃圾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去往伊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的一般综合固废处理厂处置(见附件),开挖出的土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建筑工人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垃圾桶(箱)存放,日产日清,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锅炉燃煤产生的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脱硫灰氧化石膏去 (略) 东 (略) 东胜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填埋处置;碎煤机室除尘灰、钢煤仓除尘灰、电石渣仓除尘灰、石灰石仓除尘灰、炉渣仓除尘灰及灰仓除尘灰全部返回原仓库;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旧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HW08-900-217-08)、废油桶(HW49-900-041-49)依托煤矿工业场地危废库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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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略) (略) 转龙湾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 | (略) 伊金霍洛 (略) (略) 转龙湾煤矿现有工业广场内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该项目位 (略) 伊金霍洛 (略) (略) 转龙湾煤矿现有工业广场内。拟建设2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及其附属配套措施,新建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液相COA系统脱硝、布袋(超净滤袋)除尘器除尘、炉内喷钙+半干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烟气经1根70m高烟囱排放。项目总投资为1196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4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合理布置,科学管理,厂界设置围挡,道路进行硬化,对建筑材料分类堆放,采取封闭施工、材料及废土石方苫盖、洒水降尘,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严格将施工现场粉尘控制在最小范围。 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包括: 1、锅炉烟气系统 (1)本项目65t/h锅炉采用袋式(超净滤袋)除尘器、炉内喷钙+半干法脱硫工艺、低氮燃烧+SNCR+液相COA联合脱硝工艺,设计除尘效率99.9%、脱硫效率96%、脱硝效率85.6%,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限值满足参照执行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 号)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2)设置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 2、其他系统 (1)碎煤机室、钢煤仓 本项目新建燃煤供给系统包括1座碎煤机室,碎煤机室顶配置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5%计,经1根16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2座钢煤仓顶部分别设有配套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经2根16m排气筒排放。碎煤机室、钢煤仓排放废气中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 (2)石灰石仓、电石渣仓、钢渣仓、钢灰仓 本项目炉内喷钙脱硫剂为石灰石,采用罐车运输、钢仓贮存,在2座石灰石粉仓顶部分别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顶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半干法脱硫剂为电石渣,采用罐车运输、钢仓贮存,在2座电石渣仓顶部分别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顶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钢渣仓、钢灰仓顶部分别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99.5%,采取上述措施后,分别从顶部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尽量从噪声源头控制;给水泵隔声措施为安装隔声罩壳、厂房噪声;鼓风机隔声措施为安装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引风机隔声措施为采用隔声罩壳、管道外壳阻尼、隔声小间;空压机隔声措施为安装进风口消声器、厂房隔声;对强噪声源所在的泵房、引(鼓)风机房,在墙体和顶棚均安装吸声结构,吸收和降低反射声强度,门窗采用双玻璃密闭隔声门窗,以达到降噪效果;在烟道与锅炉排气出口连接处安装排气消声器;在风机房四周墙壁增加隔声材料,并安装隔声门窗。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依托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其中化学水系统排水、锅炉系统排污水送至洗煤厂回用,主厂房及输煤系统冲洗废水去往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四)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 生产过程中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应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2、分区防渗 建设单位对厂区采取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硝装置区、盐酸储罐、亚氯酸钠贮存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锅炉房、石灰石粉仓、电石渣贮仓、钢灰仓、钢渣仓、脱硫塔,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跟踪监测 (1)地下水 本项目位于转龙湾煤矿工业场地内,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因此本次评价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不单独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2)土壤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的必要时可开展跟踪监测。 本项目布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点位于工业场地内锅炉房附近(表层样),监测频次为每5年一次。监测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报告书提出,建筑垃圾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去往伊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的一般综合固废处理厂处置(见附件),开挖出的土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建筑工人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垃圾桶(箱)存放,日产日清,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锅炉燃煤产生的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脱硫灰氧化石膏去 (略) 东 (略) 东胜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填埋处置;碎煤机室除尘灰、钢煤仓除尘灰、电石渣仓除尘灰、石灰石仓除尘灰、炉渣仓除尘灰及灰仓除尘灰全部返回原仓库;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旧布袋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HW08-900-217-08)、废油桶(HW49-900-041-49)依托煤矿工业场地危废库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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