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屋顶光伏扶贫项目
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屋顶光伏扶贫项目
(略) 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立项的函》(新江府函〔2023〕2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我局原则同意建设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1-*)。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新会区三江镇联和小学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装机容量为62.15kw,地址为: (略) 新会区三江镇联和村交祖围(土名)。电站所发的电量全额上网,所得收益用于三江镇扶贫。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40.7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市区两级扶贫资金。
四、本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初步设计书》《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概算书》《 (略) 新会区三江镇联和小学同意书》等。
附件: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略) 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立项的函》(新江府函〔2023〕2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我局原则同意建设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1-*)。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新会区三江镇联和小学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装机容量为62.15kw,地址为: (略) 新会区三江镇联和村交祖围(土名)。电站所发的电量全额上网,所得收益用于三江镇扶贫。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40.7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市区两级扶贫资金。
四、本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初步设计书》《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概算书》《 (略) 新会区三江镇联和小学同意书》等。
附件: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62.15KW屋顶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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