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源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婺源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婺源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婺组干档字〔202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我县干部管理提供高效准确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为干部任用和提拔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我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婺源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11-*-04-04-*?。
二、项目单位: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
三、项目建设地点: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信创硬件采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干部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和配套硬件耗材采购等。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4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90.528万元,其中档案管理软件建设费用25.8万元,数字资源建设费用61.2万元,加工耗材费用3.528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七、招标内容: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请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今早开工并发挥效益。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年11月3日??
(此页无正文)
?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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