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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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美 (略) 实验动物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实验动物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0号19幢

建设单位

江苏美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美 (略) 成立于2017年7月,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了《江苏美 (略) 医疗器械大动物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2月5日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复文号:泰高新审批〔2018〕12号),并于2021年9月通过企业自主验收。

(略) 场发展需求,现有项目所在厂区(R12幢研发楼)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12886.68平方米,将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药城大道1号R12幢厂区搬迁至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0号19幢,建设实验动物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预期每年可提供医疗仪器临床前评价60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二层鼠兔检疫间、饲养间废气,三层犬、猴、猪、羊检疫间废气,三层犬、猴、猪、羊术前间废气,分别经配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1#排气筒排放;危化品库废气,二层标本固定暂存间、解剖间废气分别经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配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3#排气筒排放;三层治疗室、ICU废气,三层术后间、解剖间废气,分别经配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4#排气筒排放;一层解剖间、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5#排气筒排放;二层配制间废气,切片染色间、脱水包埋间废气,分别经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6#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非*烷总烃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动物房内饲养动物会散发恶臭(氨、硫化氢),产生氨、硫化氢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内NMHC(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放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器皿冲洗废液、废垫料、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实验废物(废弃试剂包装、废试剂等)及生活垃圾,其中器皿冲洗废液、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废弃试剂包装、废试剂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垫料、污泥、废过滤材料收集后外售。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江苏 (略) 年处置治理6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处置治理6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港区白马镇姜高路南侧桥口组30号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 (略) 成立于2022年4月29日,公司拟投资4600万元,租用 (略) 合法所有标准厂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配备立式打包机、卧式打包机、装载机、夹包机、运输车辆、破碎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约13台(套),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拣、打包、破碎。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收集、分拣、打包一般工业固废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处理后尾水最终排放入新通扬运河。

(2)废气

卸车、分拣、转运/铲运和打包过程中产生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自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来源主要为立式打包机、卧式打包机、装载机、夹包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厂房主要采取合理布局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隔声量可达20 dB(A),到厂界噪声达标,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产过程散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除尘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 (略) 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化学新材料产业园长江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泰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2500万元,租用江苏 (略) 现有批准规划范围用地,利用已建成的3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江苏 (略) 已停产,今后也不再生产),以及与之配套的混凝土运输车辆、泵送车辆和检验、试验设备,在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开展商品混凝土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筒仓放空口粉尘、砂石卸料、堆场扬尘、投料、搅拌粉尘和筒仓呼吸粉尘。投料、搅拌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搅拌站内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粉料罐自带的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呼吸口无组织排放;砂石卸料、堆场扬尘经砂石堆场采用三面围挡+彩钢顶棚,并在堆场四周安装洒水喷雾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场内道路全部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扬尘的排放。

(2)废水: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和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道路及场地冲洗废水和喷雾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废水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主机、输送设备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清洗时搅拌筒内部残余的砂石与筒壁摩擦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产废料、除尘灰、沉淀池污泥、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生产废料、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美 (略) 实验动物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实验动物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0号19幢

建设单位

江苏美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美 (略) 成立于2017年7月,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了《江苏美 (略) 医疗器械大动物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2月5日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复文号:泰高新审批〔2018〕12号),并于2021年9月通过企业自主验收。

(略) 场发展需求,现有项目所在厂区(R12幢研发楼)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12886.68平方米,将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药城大道1号R12幢厂区搬迁至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0号19幢,建设实验动物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预期每年可提供医疗仪器临床前评价60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二层鼠兔检疫间、饲养间废气,三层犬、猴、猪、羊检疫间废气,三层犬、猴、猪、羊术前间废气,分别经配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1#排气筒排放;危化品库废气,二层标本固定暂存间、解剖间废气分别经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配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3#排气筒排放;三层治疗室、ICU废气,三层术后间、解剖间废气,分别经配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4#排气筒排放;一层解剖间、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5#排气筒排放;二层配制间废气,切片染色间、脱水包埋间废气,分别经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至6#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非*烷总烃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动物房内饲养动物会散发恶臭(氨、硫化氢),产生氨、硫化氢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内NMHC(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放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器皿冲洗废液、废垫料、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实验废物(废弃试剂包装、废试剂等)及生活垃圾,其中器皿冲洗废液、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废弃试剂包装、废试剂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垫料、污泥、废过滤材料收集后外售。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江苏 (略) 年处置治理6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处置治理6万吨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港区白马镇姜高路南侧桥口组30号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 (略) 成立于2022年4月29日,公司拟投资4600万元,租用 (略) 合法所有标准厂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配备立式打包机、卧式打包机、装载机、夹包机、运输车辆、破碎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约13台(套),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拣、打包、破碎。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收集、分拣、打包一般工业固废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处理后尾水最终排放入新通扬运河。

(2)废气

卸车、分拣、转运/铲运和打包过程中产生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自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来源主要为立式打包机、卧式打包机、装载机、夹包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厂房主要采取合理布局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隔声量可达20 dB(A),到厂界噪声达标,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产过程散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除尘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 (略) 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化学新材料产业园长江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泰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2500万元,租用江苏 (略) 现有批准规划范围用地,利用已建成的3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江苏 (略) 已停产,今后也不再生产),以及与之配套的混凝土运输车辆、泵送车辆和检验、试验设备,在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开展商品混凝土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筒仓放空口粉尘、砂石卸料、堆场扬尘、投料、搅拌粉尘和筒仓呼吸粉尘。投料、搅拌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搅拌站内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粉料罐自带的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呼吸口无组织排放;砂石卸料、堆场扬尘经砂石堆场采用三面围挡+彩钢顶棚,并在堆场四周安装洒水喷雾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场内道路全部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扬尘的排放。

(2)废水: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和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道路及场地冲洗废水和喷雾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废水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主机、输送设备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清洗时搅拌筒内部残余的砂石与筒壁摩擦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产废料、除尘灰、沉淀池污泥、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生产废料、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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