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沙家浜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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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沙家浜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年》批前公示

近年来,住建部针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国家文物局针对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等,发布了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政策文件。沙家浜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与自身发展诉求,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积极作为,合理利用,活化功能,逐步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不断发挥文化遗产的展示和文化传承的价值。原沙家浜镇的革命历史遗迹主要集中在沙家浜旅游度假区内,得到较好的保护与利用展示。 (略) 历史 (略) 古镇,因水成镇,河街并行,古桥界定的城镇空间格局独特,城镇格局和历史风貌完整,但也面临着历史建筑日渐衰落,历史环境不断受到破坏的问题。现行总规中的古镇保护规划内容对历史文化资源的调研和挖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为进一步 (略) 沙家浜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规划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继承与弘扬沙家浜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保持沙家浜原有的江南水乡古镇风貌特征,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沙家浜 (略) 城市规 (略) 编制了《 (略) 沙家浜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目前,该规划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7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电话:0512—*;联系地址: (略) 沙家浜镇古镇办。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 (略) 沙家浜镇行政区划范围,镇域总面积为80.4平方公里。

二、总体保护框架

规划保护镇域范围内的“一轴、两核”。

1、“一轴”为古镇历史水系轴

通过语濂泾、南草荡、朗城河等历史水系联通,成为集中展示江南水乡古镇

特色的空间轴。

2、“两核” (略) 古镇核和沙家浜革命文化核。

唐市古 (略) 历史镇区,跨于尤泾河上,东至华阳桥金庄路一线,南至南新桥中环路,西至繁华街语溪里,北至北新桥河北街沿线。其空间形态独特,历史遗存丰富,是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重点研究与保护对象。

沙家浜革命文化核包含沙家浜芦苇荡片区范围,位于沙家浜镇区中部,内部水系丰富,湿地芦荡遍布,是沙家浜芦苇荡风貌特色及“江抗”文化的集中体现,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

、历史镇区保护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东至华阳桥金庄路一线,南至南新桥中环路,西至时光小镇溪语雅园,北至万丰桥河北街沿线,总面积22.6公顷。

保护内容

1、 (略) 历史镇区“河街相依”的独特空间格局,保护中心街、石板街、河北街、北新街、倪家弄、望贤弄等传统街巷现有空间尺度不变,维持街巷两侧原有建筑风貌、高度和体量。

2、保护历史镇区坡屋顶形式、冷色系主色调、石板青砖木质为主要材料的总体传统风貌。

3、保护历史镇区内反应历史风貌的建筑群、历史文化街区。

4、保护历史镇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

5、保护与历史镇区密切相关的古树名木、古井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

6、保护和改善尤泾河、语濂泾、金庄浜水质,保护两侧沿河传统民居和生态绿化。

保护策略

1、调整功能布局。合理调整历史镇区内用地布局,搬迁历史镇区内工厂、仓库等,改善功能布局,促进历史镇区的有机更新。

2、保护整体风貌。从保护历史镇区整体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入手,对街巷肌理、景观风貌、建筑高度、水系环境等提出整体控制和保护要求。

3、整治历史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展示历史镇区的整体形象和空间特色。加强对历史镇区水系的保护,历史河道采取整体保护、局部恢复、整治环境、有效利用的方式。

4、优化交通模式。保持或延续历史镇区原有的道路格局,保护有特色、有价值的街巷系统。优化整个镇区综合交通,改善非机动车和步行环境;控制机动车在历史镇区内的通行;截流、疏解、限制穿过性机动车交通,在历史镇区周边设置停车设施;逐步建立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核心的步行区域。

5、改善公用设施。积极改善历史镇区的公用设施,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统筹协调公用设施规划与风貌保护、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等方面的关系。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进行公用设施配置,并达到安全要求。

建设高度控制

历史镇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和视线走廊控制是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协调传统风貌保护与历史镇区更新,规划将历史镇区划分为3个高度控制区:分别为“一类控制区、二类控制区、三类控制区”。

1、一类控制区

(1)控制范围:包含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2)控制要求:包含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其外围的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本体维持原有高度;不允许在一类控制区控制范围内建设高于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予以降层或拆除。

2、二类控制区

(1)控制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

(2)控制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建筑不得超过3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总高度不超过12米;现状建筑保持原有高度。

3、三类控制区

(1)控制范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外围区域。

(2)控制要求:新建建筑不得超过4层,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屋脊总高度不超过15米;万安街两侧建筑屋脊高度超过15米的建筑,应在条件许可下,远期应逐步降层或更新。

4、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现状建筑近期整治,远期引导更新。

5、严格控制中心街、石板街、河北街、北新街、倪家弄、望贤弄等传统街巷两侧的建筑高度,保持河街两侧错落有致的建筑轮廓。

建设界面控制

1、商业界面

整治万安街原有商业界面,使其符合传统商铺特征,材料与色彩不得与传统风貌相冲突。规划营造尤泾河以西、红桥以北的商住用地沿路商业界面, (略) 明清时期传统商铺特征,可适当使用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玻璃进行橱窗设计,增强沿路商业店面与东侧尤泾河及东岸景观的视觉通透性。

2、居住界面

保持居住界面由 (略) 墙组成。整体色彩以黑、白、灰及原木色为主色调。 (略) 墙墙面以垩白为主,门头材料为木和砖,严禁使用不锈钢、塑钢、铝合金等外装饰材料;与传统材料与色彩相冲突的现有建筑需要逐步整治。

建筑保护与整治

通过传统江南民居建筑与街巷、院落式空间组合,共同体现沙家浜传统建筑风貌与地方建筑文化。更新不协调的建筑,以传统建筑材料更换不协调的墙面、屋面和门窗,将平屋面建筑进行“平改坡”。

本着保护沙家浜历史镇区建筑风貌和空间格局的原则,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对沙家浜历史镇区内的建筑单体提出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更新5种保护与整治模式。

1、保护——针对文保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应进行严格保护。相关建筑保护中涉及的所有评估、维修、展示利用等方面,都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严格按照传统材料、传统形式、传统结构、原做法进行加固维修。

2、修缮——针对历史建筑。本次规划划定的风貌较好的传统建筑遗存, (略) 政 (略) 第一批9处历史建筑,在修缮中严格按照传统材料、传统形式、传统结构、传统做法进行加固维修,内部装修可适当采用新材料。

3、改善——针对传统风貌建筑及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在不改变外观特征的前提下,按照传统材料、传统形式、传统结构、原做法进行加固维修,保持传统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内部条件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加强建筑的防潮、保温、节能。

4、保留——对于风貌协调且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可予以保留。保留建筑的风貌与传统建筑基本协调,也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规划建议近期维持现状。

如因街区整体保护需要整治,应保持其与传统风貌建筑形式、色彩相协调,屋面应采用传统硬山双坡屋面。可采用新兴墙体材料和结构体系,但形式保持传统。

5、整治改造——针对现状评价中与历史风貌有一定冲突的一般建筑物、构筑物和质量差的现代建筑。可采用立面整修、功能置换、细部装饰、环境整治等方法,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屋面应采用硬山双坡屋面,禁止使用石棉瓦与彩钢板;门窗、墙体可以采用新材料,但形式应与传统协调。

核心保护范围内、对街区整体风貌产生严重破坏的建筑,可考虑采用降低层数、远期拆除等措施。

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保护范围

具体以尤泾河、语濂泾、金庄浜、石板街、中心街、河北街、倪家弄为中心向两侧各延伸40-50米范围,界限内范围9.3公顷,其中包括河流面积1.9公顷。

保护内容

1、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独特的街巷、河道空间格局。重点保护石板街、中心街、河北街、北新街、横街、倪家弄、望贤弄等7条历史街巷。重点保护尤泾河、语濂泾和金庄浜3处河道空间。同时,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桥头开放空间、广场开放空间以及水井空间。

2、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传统历史风貌。

3、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处北新桥、华阳桥、唐市石板街、唐市老宅楼中厅、望贤楼、李雷故居、唐市石板街51号、常熟 (略) 支局旧址等9处;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10处;保护与历史文化街区内和历史风貌有密切关系的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树、门楼等。

4、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传统;市政设施管线宜统一埋地敷设;当 (略) 政管线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建筑及历史环境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近年来,住建部针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国家文物局针对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等,发布了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政策文件。沙家浜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与自身发展诉求,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积极作为,合理利用,活化功能,逐步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不断发挥文化遗产的展示和文化传承的价值。原沙家浜镇的革命历史遗迹主要集中在沙家浜旅游度假区内,得到较好的保护与利用展示。 (略) 历史 (略) 古镇,因水成镇,河街并行,古桥界定的城镇空间格局独特,城镇格局和历史风貌完整,但也面临着历史建筑日渐衰落,历史环境不断受到破坏的问题。现行总规中的古镇保护规划内容对历史文化资源的调研和挖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为进一步 (略) 沙家浜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规划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继承与弘扬沙家浜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保持沙家浜原有的江南水乡古镇风貌特征,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沙家浜 (略) 城市规 (略) 编制了《 (略) 沙家浜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目前,该规划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7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电话:0512—*;联系地址: (略) 沙家浜镇古镇办。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 (略) 沙家浜镇行政区划范围,镇域总面积为80.4平方公里。

二、总体保护框架

规划保护镇域范围内的“一轴、两核”。

1、“一轴”为古镇历史水系轴

通过语濂泾、南草荡、朗城河等历史水系联通,成为集中展示江南水乡古镇

特色的空间轴。

2、“两核” (略) 古镇核和沙家浜革命文化核。

唐市古 (略) 历史镇区,跨于尤泾河上,东至华阳桥金庄路一线,南至南新桥中环路,西至繁华街语溪里,北至北新桥河北街沿线。其空间形态独特,历史遗存丰富,是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重点研究与保护对象。

沙家浜革命文化核包含沙家浜芦苇荡片区范围,位于沙家浜镇区中部,内部水系丰富,湿地芦荡遍布,是沙家浜芦苇荡风貌特色及“江抗”文化的集中体现,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

、历史镇区保护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东至华阳桥金庄路一线,南至南新桥中环路,西至时光小镇溪语雅园,北至万丰桥河北街沿线,总面积22.6公顷。

保护内容

1、 (略) 历史镇区“河街相依”的独特空间格局,保护中心街、石板街、河北街、北新街、倪家弄、望贤弄等传统街巷现有空间尺度不变,维持街巷两侧原有建筑风貌、高度和体量。

2、保护历史镇区坡屋顶形式、冷色系主色调、石板青砖木质为主要材料的总体传统风貌。

3、保护历史镇区内反应历史风貌的建筑群、历史文化街区。

4、保护历史镇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

5、保护与历史镇区密切相关的古树名木、古井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

6、保护和改善尤泾河、语濂泾、金庄浜水质,保护两侧沿河传统民居和生态绿化。

保护策略

1、调整功能布局。合理调整历史镇区内用地布局,搬迁历史镇区内工厂、仓库等,改善功能布局,促进历史镇区的有机更新。

2、保护整体风貌。从保护历史镇区整体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入手,对街巷肌理、景观风貌、建筑高度、水系环境等提出整体控制和保护要求。

3、整治历史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展示历史镇区的整体形象和空间特色。加强对历史镇区水系的保护,历史河道采取整体保护、局部恢复、整治环境、有效利用的方式。

4、优化交通模式。保持或延续历史镇区原有的道路格局,保护有特色、有价值的街巷系统。优化整个镇区综合交通,改善非机动车和步行环境;控制机动车在历史镇区内的通行;截流、疏解、限制穿过性机动车交通,在历史镇区周边设置停车设施;逐步建立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核心的步行区域。

5、改善公用设施。积极改善历史镇区的公用设施,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统筹协调公用设施规划与风貌保护、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等方面的关系。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进行公用设施配置,并达到安全要求。

建设高度控制

历史镇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和视线走廊控制是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协调传统风貌保护与历史镇区更新,规划将历史镇区划分为3个高度控制区:分别为“一类控制区、二类控制区、三类控制区”。

1、一类控制区

(1)控制范围:包含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2)控制要求:包含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其外围的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本体维持原有高度;不允许在一类控制区控制范围内建设高于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予以降层或拆除。

2、二类控制区

(1)控制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

(2)控制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建筑不得超过3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总高度不超过12米;现状建筑保持原有高度。

3、三类控制区

(1)控制范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外围区域。

(2)控制要求:新建建筑不得超过4层,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屋脊总高度不超过15米;万安街两侧建筑屋脊高度超过15米的建筑,应在条件许可下,远期应逐步降层或更新。

4、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现状建筑近期整治,远期引导更新。

5、严格控制中心街、石板街、河北街、北新街、倪家弄、望贤弄等传统街巷两侧的建筑高度,保持河街两侧错落有致的建筑轮廓。

建设界面控制

1、商业界面

整治万安街原有商业界面,使其符合传统商铺特征,材料与色彩不得与传统风貌相冲突。规划营造尤泾河以西、红桥以北的商住用地沿路商业界面, (略) 明清时期传统商铺特征,可适当使用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玻璃进行橱窗设计,增强沿路商业店面与东侧尤泾河及东岸景观的视觉通透性。

2、居住界面

保持居住界面由 (略) 墙组成。整体色彩以黑、白、灰及原木色为主色调。 (略) 墙墙面以垩白为主,门头材料为木和砖,严禁使用不锈钢、塑钢、铝合金等外装饰材料;与传统材料与色彩相冲突的现有建筑需要逐步整治。

建筑保护与整治

通过传统江南民居建筑与街巷、院落式空间组合,共同体现沙家浜传统建筑风貌与地方建筑文化。更新不协调的建筑,以传统建筑材料更换不协调的墙面、屋面和门窗,将平屋面建筑进行“平改坡”。

本着保护沙家浜历史镇区建筑风貌和空间格局的原则,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对沙家浜历史镇区内的建筑单体提出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更新5种保护与整治模式。

1、保护——针对文保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应进行严格保护。相关建筑保护中涉及的所有评估、维修、展示利用等方面,都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严格按照传统材料、传统形式、传统结构、原做法进行加固维修。

2、修缮——针对历史建筑。本次规划划定的风貌较好的传统建筑遗存, (略) 政 (略) 第一批9处历史建筑,在修缮中严格按照传统材料、传统形式、传统结构、传统做法进行加固维修,内部装修可适当采用新材料。

3、改善——针对传统风貌建筑及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在不改变外观特征的前提下,按照传统材料、传统形式、传统结构、原做法进行加固维修,保持传统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内部条件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加强建筑的防潮、保温、节能。

4、保留——对于风貌协调且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可予以保留。保留建筑的风貌与传统建筑基本协调,也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规划建议近期维持现状。

如因街区整体保护需要整治,应保持其与传统风貌建筑形式、色彩相协调,屋面应采用传统硬山双坡屋面。可采用新兴墙体材料和结构体系,但形式保持传统。

5、整治改造——针对现状评价中与历史风貌有一定冲突的一般建筑物、构筑物和质量差的现代建筑。可采用立面整修、功能置换、细部装饰、环境整治等方法,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屋面应采用硬山双坡屋面,禁止使用石棉瓦与彩钢板;门窗、墙体可以采用新材料,但形式应与传统协调。

核心保护范围内、对街区整体风貌产生严重破坏的建筑,可考虑采用降低层数、远期拆除等措施。

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保护范围

具体以尤泾河、语濂泾、金庄浜、石板街、中心街、河北街、倪家弄为中心向两侧各延伸40-50米范围,界限内范围9.3公顷,其中包括河流面积1.9公顷。

保护内容

1、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独特的街巷、河道空间格局。重点保护石板街、中心街、河北街、北新街、横街、倪家弄、望贤弄等7条历史街巷。重点保护尤泾河、语濂泾和金庄浜3处河道空间。同时,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桥头开放空间、广场开放空间以及水井空间。

2、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传统历史风貌。

3、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处北新桥、华阳桥、唐市石板街、唐市老宅楼中厅、望贤楼、李雷故居、唐市石板街51号、常熟 (略) 支局旧址等9处;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10处;保护与历史文化街区内和历史风貌有密切关系的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树、门楼等。

4、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传统;市政设施管线宜统一埋地敷设;当 (略) 政管线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建筑及历史环境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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