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兰丰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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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兰丰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2-*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兰丰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站址: (略) 彭泽县龙城镇茅店村江西 (略) 厂区内,输电线路: (略) 彭泽县龙城镇、黄花镇、芙蓉墩镇境内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兰丰110kV变电站:

新建兰丰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为20MVA,110kV出线间隔1个,主变及110kV配电装置户外布置。

②110kV彭兰线线路工程:

起点为彭泽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构架,终点为兰丰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构架。线路总长约11.38km,采用单回和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线长约7.085km,双回路长约4.295km,导线采用LGJ-150型钢芯铝绞线,共新建52基塔。

③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在彭泽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已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在项目实施中已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已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已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已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输电线路已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已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等防护措施;同时现场踏勘期间已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普及有关高压输电线路的宣传、解释工作。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采取了洒水抑尘、散状材料采用篷布遮盖方式、运输车辆进行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等措施。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变电站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区已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在化粪池中预处理后,定期清掏,未随意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为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运营期:变电站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运行期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余泥、装修废弃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清运。

运营期: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其中生活垃圾经厂内设置的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测,更换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蓄电池并做好记录,废铅蓄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运行至今废铅蓄电池已产生30个,约0.5t,目前暂存于水泥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5.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低于20km/h;夜间未施工。白天施工时,已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已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运营期:已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并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的运营管理;输电线路已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了开挖土石方量,减少了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并按原有植被种类进行了复植,以使其恢复原有生态状态。基础施工时,已尽量缩短基坑曝露时间,采取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开挖时已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临时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和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内采取了以下防护措施:

施工期设立严禁乱砍滥伐警示牌,严格控制了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内施工占地,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施工产生的边角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已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进行了托运清理,未在红线区内堆存;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内施工迹地进行了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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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2-*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兰丰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站址: (略) 彭泽县龙城镇茅店村江西 (略) 厂区内,输电线路: (略) 彭泽县龙城镇、黄花镇、芙蓉墩镇境内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兰丰110kV变电站:

新建兰丰11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为20MVA,110kV出线间隔1个,主变及110kV配电装置户外布置。

②110kV彭兰线线路工程:

起点为彭泽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构架,终点为兰丰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构架。线路总长约11.38km,采用单回和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线长约7.085km,双回路长约4.295km,导线采用LGJ-150型钢芯铝绞线,共新建52基塔。

③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在彭泽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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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已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在项目实施中已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已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已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已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输电线路已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已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等防护措施;同时现场踏勘期间已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普及有关高压输电线路的宣传、解释工作。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采取了洒水抑尘、散状材料采用篷布遮盖方式、运输车辆进行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等措施。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变电站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区已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在化粪池中预处理后,定期清掏,未随意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为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运营期:变电站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运行期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余泥、装修废弃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清运。

运营期: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其中生活垃圾经厂内设置的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测,更换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蓄电池并做好记录,废铅蓄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运行至今废铅蓄电池已产生30个,约0.5t,目前暂存于水泥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5.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低于20km/h;夜间未施工。白天施工时,已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已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运营期:已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并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的运营管理;输电线路已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了开挖土石方量,减少了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并按原有植被种类进行了复植,以使其恢复原有生态状态。基础施工时,已尽量缩短基坑曝露时间,采取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开挖时已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临时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和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内采取了以下防护措施:

施工期设立严禁乱砍滥伐警示牌,严格控制了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内施工占地,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施工产生的边角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已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进行了托运清理,未在红线区内堆存;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公园区域内施工迹地进行了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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