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滦平源通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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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滦环罚决〔2023〕036号

(略) :

法定代表人:杨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03

地址:滦平县红旗镇塔子沟村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交办问题线索检查,本机关于2023年 (略)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你公司尾矿回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的规定。有关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我局于2023年12月6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滦环罚告[2023] 036号)、《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承滦环罚听告〔2023〕036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法定时限内未行使相关权利 ,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及结合《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10%(百分值1%-20%);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10%(百分值10%);全面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的:0%(百分值0%);配合检查的:0%(百分值0%);造成社会影响与生态破坏的:15%(百分值1%-20%);罚款金额=百分值之和x最高法定罚款上限”的规定, (略)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小写:35000.00元)。。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 (略) 农行双桥支行(地址: (略) 双桥区新华路16号新华园b座),账号*89(户名: (略) 财政局)。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双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CD*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5日


承滦环罚决〔2023〕036号

(略) :

法定代表人:杨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03

地址:滦平县红旗镇塔子沟村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交办问题线索检查,本机关于2023年 (略)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你公司尾矿回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的规定。有关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我局于2023年12月6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滦环罚告[2023] 036号)、《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承滦环罚听告〔2023〕036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法定时限内未行使相关权利 ,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及结合《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10%(百分值1%-20%);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10%(百分值10%);全面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的:0%(百分值0%);配合检查的:0%(百分值0%);造成社会影响与生态破坏的:15%(百分值1%-20%);罚款金额=百分值之和x最高法定罚款上限”的规定, (略)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小写:35000.00元)。。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 (略) 农行双桥支行(地址: (略) 双桥区新华路16号新华园b座),账号*89(户名: (略) 财政局)。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双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CD*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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