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9日关于拟作出辽中县冷子堡镇常乐机制木炭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9日关于拟作出辽中县冷子堡镇常乐机制木炭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中县冷子堡镇常乐机制木炭厂扩建项目 | 辽中区 | 辽中县冷子堡镇常乐机制木炭厂 | 沈阳 (略) | (略) 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了《关于辽中区冷子堡镇村庄建设边界确认的函的复函》,明确了该地块不占用《辽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略) 开发边界及生态保护红线; (略) 辽中区冷子堡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了《关于辽中区常乐机制碳厂建设边界确认的情况说明》,明确了项目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相关要求。 | 辽中区常乐机制木炭 (略) (略) 辽中区冷子堡镇忙后村,既有项目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办公楼等,项目以锯末、木方为主要原料,通过上料、筛分、干燥、碳化等工序,年产机制木炭400吨。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新建2座地下密闭式集液罐、2组炭化窑、危险废物贮存点等,项目以锯末为主要原料,通过上料、筛分、干燥、碳化等工序,年产机制木炭2600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机制木炭3000吨。同时,因厂区运行多年,存在现有设备老化的现象,因此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换,主要包括对既有集液罐进行换新,并对其所在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既有炭化窑盖全部进行换新。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项目供水、供电、供暖均依托既有设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投料、筛分、烘干、制棒、炭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 制棒工序采用密闭制棒机,产生的废气经管线收集至现有燃烧器进行燃烧处理;炭化过程在密闭炭化窑内进行,废气经管线负压收集至现有燃烧器进行燃烧处理,待废气全部经负压收集后方可开窑。烘干工序采用密闭烘干机,经燃烧器处理后的制棒废气和炭化废气全部引至烘干机内,对原料进行烘干处理后,废气经现有1套“旋风除尘+水喷淋+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卸料、投料、筛分工序均在封闭原料库内,产生的废气经3台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筛分工序采用密闭滚筒筛;炭化后的木炭经铁罩全部罩住并用沙土隔绝空气,冷却至室温后进行包装出库,冷却用沙土统一堆存至冷却土存放区,并用苫布覆盖;木焦油和木醋液采用地下密闭式集液罐储存。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厂区内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每季度排查管线连接情况,出现破损、泄漏等情况,立即停产整改,及时对管线维修及更换,确保集气管线保持密闭状态无泄漏。厂区内设置粉尘实时监控系统。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用电监控系统,并记录台账。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塔废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和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用于雾炮机喷雾,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等。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木料、沉渣、灰渣、木焦油和木醋液、废润滑油及油桶、生活垃圾等。 废润滑油及油桶、木焦油和木醋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油桶收集后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木焦油和木醋液暂存于地下密闭集液罐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木料、沉渣、灰渣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既有项目已将原料库、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本项目将集液罐、危险废物贮存点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采用25厘米厚抗渗等级为P8的混凝土进行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涂刷2毫米厚的防腐蚀环氧地坪,将生产车间(包含新建炭化窑)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厂区内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中县冷子堡镇常乐机制木炭厂扩建项目 | 辽中区 | 辽中县冷子堡镇常乐机制木炭厂 | 沈阳 (略) | (略) 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了《关于辽中区冷子堡镇村庄建设边界确认的函的复函》,明确了该地块不占用《辽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略) 开发边界及生态保护红线; (略) 辽中区冷子堡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了《关于辽中区常乐机制碳厂建设边界确认的情况说明》,明确了项目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相关要求。 | 辽中区常乐机制木炭 (略) (略) 辽中区冷子堡镇忙后村,既有项目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办公楼等,项目以锯末、木方为主要原料,通过上料、筛分、干燥、碳化等工序,年产机制木炭400吨。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新建2座地下密闭式集液罐、2组炭化窑、危险废物贮存点等,项目以锯末为主要原料,通过上料、筛分、干燥、碳化等工序,年产机制木炭2600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机制木炭3000吨。同时,因厂区运行多年,存在现有设备老化的现象,因此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换,主要包括对既有集液罐进行换新,并对其所在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既有炭化窑盖全部进行换新。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项目供水、供电、供暖均依托既有设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投料、筛分、烘干、制棒、炭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 制棒工序采用密闭制棒机,产生的废气经管线收集至现有燃烧器进行燃烧处理;炭化过程在密闭炭化窑内进行,废气经管线负压收集至现有燃烧器进行燃烧处理,待废气全部经负压收集后方可开窑。烘干工序采用密闭烘干机,经燃烧器处理后的制棒废气和炭化废气全部引至烘干机内,对原料进行烘干处理后,废气经现有1套“旋风除尘+水喷淋+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卸料、投料、筛分工序均在封闭原料库内,产生的废气经3台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筛分工序采用密闭滚筒筛;炭化后的木炭经铁罩全部罩住并用沙土隔绝空气,冷却至室温后进行包装出库,冷却用沙土统一堆存至冷却土存放区,并用苫布覆盖;木焦油和木醋液采用地下密闭式集液罐储存。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厂区内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每季度排查管线连接情况,出现破损、泄漏等情况,立即停产整改,及时对管线维修及更换,确保集气管线保持密闭状态无泄漏。厂区内设置粉尘实时监控系统。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用电监控系统,并记录台账。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塔废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和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用于雾炮机喷雾,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等。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木料、沉渣、灰渣、木焦油和木醋液、废润滑油及油桶、生活垃圾等。 废润滑油及油桶、木焦油和木醋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油桶收集后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木焦油和木醋液暂存于地下密闭集液罐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木料、沉渣、灰渣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既有项目已将原料库、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本项目将集液罐、危险废物贮存点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采用25厘米厚抗渗等级为P8的混凝土进行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涂刷2毫米厚的防腐蚀环氧地坪,将生产车间(包含新建炭化窑)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厂区内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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