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9日关于拟作出辽宁铭硕炭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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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9日关于拟作出辽宁铭硕炭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建设项目(

法库县

(略)

(略)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6月8日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法库县依牛堡子镇西獐草沟村,占地面积为71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置6条废轮胎裂解生产线。项目年处理25000吨废旧轮胎,通过上料、裂解、炭黑收集等主要生产工序,年产燃料油11364吨、粗炭黑10796吨。

项目总投资2175万元,环保投资245.5万元。供电、供水、 (略) 政设施,供暖采用电采暖。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启炉工序(柴油燃烧)、裂解工序、检修开炉工序、燃料油储罐呼吸、危险废物贮存点等产生的废气。

项目启炉工序(柴油燃烧)、裂解工序应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均应通过设备自带集气管线收集;检修开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尺寸:3.5*3.5*2,风机风量15000立方米/小时)收集;上述废气均收集至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采用“SCR脱硝+二次燃烧+骤冷+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通过1 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并对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设置自动监测装置。

炭黑成品贮存废气经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品燃料油采用固定顶罐储存,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苯、二*苯、二噁英类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要求,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的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单次更换量0.775吨。危险废物暂存点的活性炭每6个月更换一次,单次更换量0.01吨。本项目年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0348吨。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双碱法脱硫废水、卧式冷凝器冷凝水及生活污水。

初期雨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双碱法脱硫废水、卧式冷凝器冷却水、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 (略) 政管网排入法库县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石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进料机、裂解炉、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厂房内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室外设备安装隔音罩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裂解炉残渣、油罐及管道清洗油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除尘灰、废布袋、脱硫渣、水封浮油及生活垃圾等。

裂解炉残渣、油罐及管道清洗油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水封浮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除尘灰、废布袋、脱硫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事故池、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储罐区、产品转运区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建设项目(

法库县

(略)

(略)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6月8日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法库县依牛堡子镇西獐草沟村,占地面积为71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置6条废轮胎裂解生产线。项目年处理25000吨废旧轮胎,通过上料、裂解、炭黑收集等主要生产工序,年产燃料油11364吨、粗炭黑10796吨。

项目总投资2175万元,环保投资245.5万元。供电、供水、 (略) 政设施,供暖采用电采暖。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启炉工序(柴油燃烧)、裂解工序、检修开炉工序、燃料油储罐呼吸、危险废物贮存点等产生的废气。

项目启炉工序(柴油燃烧)、裂解工序应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均应通过设备自带集气管线收集;检修开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尺寸:3.5*3.5*2,风机风量15000立方米/小时)收集;上述废气均收集至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采用“SCR脱硝+二次燃烧+骤冷+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通过1 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并对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设置自动监测装置。

炭黑成品贮存废气经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品燃料油采用固定顶罐储存,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苯、二*苯、二噁英类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要求,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的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单次更换量0.775吨。危险废物暂存点的活性炭每6个月更换一次,单次更换量0.01吨。本项目年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0348吨。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双碱法脱硫废水、卧式冷凝器冷凝水及生活污水。

初期雨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双碱法脱硫废水、卧式冷凝器冷却水、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 (略) 政管网排入法库县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石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进料机、裂解炉、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厂房内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室外设备安装隔音罩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裂解炉残渣、油罐及管道清洗油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除尘灰、废布袋、脱硫渣、水封浮油及生活垃圾等。

裂解炉残渣、油罐及管道清洗油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水封浮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除尘灰、废布袋、脱硫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事故池、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储罐区、产品转运区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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