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2#楼及2#地下室项目拟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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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2#楼及2#地下室项目拟调整公示

  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项目2#楼位于六一路西侧、东水路东 侧,建筑主体已由福建蓝 (略) 建成。为确保安置户回迁,经鼓楼区政府协调推进,现建设单位申请进行如下调整: 拟调整地下夹层商业及非机动车轮廓,取消下沉广场扶梯,增设风 机房、消控中心、楼梯;拟调整地下室机动车、电梯、走道布局, 增设地下坡道;拟调整地面一层商业、公共配套用房、市政配套用房的轮廓、位置、面积;物业用房由二层、三层调整集中至地面二层;调整办公用房电梯数量及位置,调整二层至五层办公用房分隔;调整六层住宅户型分隔。总建筑面积调整至 53221.4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调整至 32768.81 平方米,机动车位调整为 298 个,调整后的指标符合土地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详附图。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 情 可 查 阅 福 州 市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网 站
  (http://**),公示时间为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 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地址:市政 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政 策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办公地点:福州 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 5-8 层,邮编: *。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 期的最后一天 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件:
  1.原审批总平图
  2.拟调整总平图

  3.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 2#楼及 2#地下室建筑单体 方案示意图(详见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项目2#楼位于六一路西侧、东水路东 侧,建筑主体已由福建蓝 (略) 建成。为确保安置户回迁,经鼓楼区政府协调推进,现建设单位申请进行如下调整: 拟调整地下夹层商业及非机动车轮廓,取消下沉广场扶梯,增设风 机房、消控中心、楼梯;拟调整地下室机动车、电梯、走道布局, 增设地下坡道;拟调整地面一层商业、公共配套用房、市政配套用房的轮廓、位置、面积;物业用房由二层、三层调整集中至地面二层;调整办公用房电梯数量及位置,调整二层至五层办公用房分隔;调整六层住宅户型分隔。总建筑面积调整至 53221.4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调整至 32768.81 平方米,机动车位调整为 298 个,调整后的指标符合土地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详附图。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 情 可 查 阅 福 州 市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网 站
  (http://**),公示时间为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 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地址:市政 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政 策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办公地点:福州 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 5-8 层,邮编: *。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 期的最后一天 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件:
  1.原审批总平图
  2.拟调整总平图

  3.福州琼河村旧屋区改造 2#楼及 2#地下室建筑单体 方案示意图(详见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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