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0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盐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项目 | (略) 锦江区东府街33号 | (略) (略) 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环华诚(厦门) (略) | 项目租用锦江区东府街33号的东府九座大楼的2-3F进行适用性改造,建筑面积2475.21m2,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配置医疗设施设备实施“盐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目”。迁建后新设置床位21张,新增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迁建后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项目总投资540万元,环保投资37.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本项目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五个工作日),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0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盐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项目 | (略) 锦江区东府街33号 | (略) (略) 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环华诚(厦门) (略) | 项目租用锦江区东府街33号的东府九座大楼的2-3F进行适用性改造,建筑面积2475.21m2,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配置医疗设施设备实施“盐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目”。迁建后新设置床位21张,新增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迁建后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项目总投资540万元,环保投资37.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本项目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五个工作日),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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