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宗地地块 (略) 湛河区新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89平方米(约20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3.*°,纬度33.*°。地块北侧为长江路,南侧为碾张村住户与农田,西侧为新华路,东侧为荆山村散户与农田。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属单 (略) 湛河区荆山街道集体所有;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2021年度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74号)与《 (略) 实施2018年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77号)的相关指示,及《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审服[2022]5号)等文件可知,该地块征收后规划建设医疗卫生用地(医院用地)。根据《 (略) 生态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供应等环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督的通知》(平环[202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土地使用权人应及时完成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2023年12 (略) (略) 委托,河南 (略) 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该地块2010年-2022年曾存在过农田、住宅、仓库、林地、大棚、空地,2023年至今为空地。地块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化工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痕迹;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时,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残留,未见污水管线沟渠,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味道或刺激性气味,调查地块内未见污染和腐蚀痕迹。
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三个方面的综合汇总分析,认为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环境风险,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 (略) 用地规划,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综合分析,地块的环境 (略) 用地开发利用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宗地地块 (略) 湛河区新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89平方米(约20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3.*°,纬度33.*°。地块北侧为长江路,南侧为碾张村住户与农田,西侧为新华路,东侧为荆山村散户与农田。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属单 (略) 湛河区荆山街道集体所有;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2021年度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74号)与《 (略) 实施2018年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77号)的相关指示,及《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审服[2022]5号)等文件可知,该地块征收后规划建设医疗卫生用地(医院用地)。根据《 (略) 生态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供应等环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督的通知》(平环[202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土地使用权人应及时完成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2023年12 (略) (略) 委托,河南 (略) 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该地块2010年-2022年曾存在过农田、住宅、仓库、林地、大棚、空地,2023年至今为空地。地块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化工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痕迹;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时,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残留,未见污水管线沟渠,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味道或刺激性气味,调查地块内未见污染和腐蚀痕迹。
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三个方面的综合汇总分析,认为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环境风险,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 (略) 用地规划,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综合分析,地块的环境 (略) 用地开发利用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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