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围绕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党委、政府重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夯实责任,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现将2023年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情况
学法治思想,加强农业执法队*建设,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组织局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总书记视察广西、柳州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思想落实为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二)部门负责人履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第一责任人陈可春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依申请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进行挂网公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全覆盖,并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通过随机抽查,既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确保执法效能。
四是严格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2023年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8件,并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公示。
五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3年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20份,代理民事诉讼讼前调解2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四)优化农业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对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鹿农规〔2023〕1号)的通知1个政策措施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农业经济活动公开公正有序发展。
(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根据《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鹿法委发【2023】1号)文件,以及2023年7月6日召开的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暨法治督察工作推进会的会议要求,局主要领导陈可春局长召开专门会议,会我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行了会议部署,局法规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局2021-2023年来的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设工作指标进行了台帐收集和整理,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县司法局。
(六)“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并公示“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普法任务责任清单”。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法治惠民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对涉农法律法规、民法典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促进其知法、10000多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知识培训会3期,共培训人员300余人次。通过宣传,加强了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2023年,按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通知要求,按时收集整理上报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台帐。
二、工作亮点
公正执法、依法护农。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资、违法捕捞、未经检疫等涉农违法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2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56个次,全年立案总数85件(一般程序65件,简易程序20件),其中78件已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4.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316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7.0526万元,吊销许可证照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8件,调处涉农纠纷35件,挽回损失36万元。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柳州螺蛳粉产业原料质量安全,2023年,我局在全县多次开展豇豆种植农药安全培训指导,严格日常用药监管和执法监督抽样检查,全年共查立案处3起豇豆质量安全案件,其中2起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职能划转不畅、职能尚待进一步厘清。一是目前我县动植物检疫等行政职能 (略) 不一致,工作上的衔接不到位。二是虽然新《土地管理法》赋与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职责,但因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地对土地管理法中有关执法条文存在不同理解,职能边界未厘清。
(二)执法设备经费紧张。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仅有2辆车龄超10年的达报废年限的破旧执法车辆,租用五菱车一辆,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需要。
(三)专业人员缺乏。宅基地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规范性、连续性非常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很高。宅基地管理职能划转后,大多数地方未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自然资源部门划转工作人员,也没有移交相关设备资料和数据,导致该项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开展起来难度很大。农业系统卫片执法、土地执法等专业技术类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限制了宅基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部门职责,将机构改革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乡镇日常监督管理有效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投入。落实农资下乡政策法律宣传,保障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积极争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加强大队执法队*业务能力培训。
(三)大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力度。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断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四)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开展法治宣传,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围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强化法治、德治与自治教育并重,进一步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围绕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党委、政府重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夯实责任,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现将2023年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情况
学法治思想,加强农业执法队*建设,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组织局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总书记视察广西、柳州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思想落实为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二)部门负责人履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第一责任人陈可春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依申请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进行挂网公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全覆盖,并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通过随机抽查,既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确保执法效能。
四是严格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2023年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8件,并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公示。
五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3年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20份,代理民事诉讼讼前调解2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四)优化农业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对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鹿农规〔2023〕1号)的通知1个政策措施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农业经济活动公开公正有序发展。
(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根据《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鹿法委发【2023】1号)文件,以及2023年7月6日召开的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暨法治督察工作推进会的会议要求,局主要领导陈可春局长召开专门会议,会我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行了会议部署,局法规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局2021-2023年来的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设工作指标进行了台帐收集和整理,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县司法局。
(六)“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并公示“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普法任务责任清单”。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法治惠民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对涉农法律法规、民法典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促进其知法、10000多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知识培训会3期,共培训人员300余人次。通过宣传,加强了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2023年,按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通知要求,按时收集整理上报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台帐。
二、工作亮点
公正执法、依法护农。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资、违法捕捞、未经检疫等涉农违法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2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56个次,全年立案总数85件(一般程序65件,简易程序20件),其中78件已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4.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316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7.0526万元,吊销许可证照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8件,调处涉农纠纷35件,挽回损失36万元。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柳州螺蛳粉产业原料质量安全,2023年,我局在全县多次开展豇豆种植农药安全培训指导,严格日常用药监管和执法监督抽样检查,全年共查立案处3起豇豆质量安全案件,其中2起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职能划转不畅、职能尚待进一步厘清。一是目前我县动植物检疫等行政职能 (略) 不一致,工作上的衔接不到位。二是虽然新《土地管理法》赋与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职责,但因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地对土地管理法中有关执法条文存在不同理解,职能边界未厘清。
(二)执法设备经费紧张。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仅有2辆车龄超10年的达报废年限的破旧执法车辆,租用五菱车一辆,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需要。
(三)专业人员缺乏。宅基地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规范性、连续性非常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很高。宅基地管理职能划转后,大多数地方未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自然资源部门划转工作人员,也没有移交相关设备资料和数据,导致该项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开展起来难度很大。农业系统卫片执法、土地执法等专业技术类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限制了宅基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部门职责,将机构改革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乡镇日常监督管理有效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投入。落实农资下乡政策法律宣传,保障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积极争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加强大队执法队*业务能力培训。
(三)大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力度。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断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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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围绕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党委、政府重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夯实责任,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现将2023年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情况
学法治思想,加强农业执法队*建设,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组织局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总书记视察广西、柳州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思想落实为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二)部门负责人履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第一责任人陈可春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依申请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进行挂网公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全覆盖,并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通过随机抽查,既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确保执法效能。
四是严格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2023年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8件,并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公示。
五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3年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20份,代理民事诉讼讼前调解2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四)优化农业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对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鹿农规〔2023〕1号)的通知1个政策措施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农业经济活动公开公正有序发展。
(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根据《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鹿法委发【2023】1号)文件,以及2023年7月6日召开的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暨法治督察工作推进会的会议要求,局主要领导陈可春局长召开专门会议,会我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行了会议部署,局法规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局2021-2023年来的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设工作指标进行了台帐收集和整理,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县司法局。
(六)“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并公示“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普法任务责任清单”。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法治惠民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对涉农法律法规、民法典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促进其知法、10000多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知识培训会3期,共培训人员300余人次。通过宣传,加强了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2023年,按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通知要求,按时收集整理上报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台帐。
二、工作亮点
公正执法、依法护农。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资、违法捕捞、未经检疫等涉农违法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2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56个次,全年立案总数85件(一般程序65件,简易程序20件),其中78件已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4.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316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7.0526万元,吊销许可证照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8件,调处涉农纠纷35件,挽回损失36万元。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柳州螺蛳粉产业原料质量安全,2023年,我局在全县多次开展豇豆种植农药安全培训指导,严格日常用药监管和执法监督抽样检查,全年共查立案处3起豇豆质量安全案件,其中2起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职能划转不畅、职能尚待进一步厘清。一是目前我县动植物检疫等行政职能 (略) 不一致,工作上的衔接不到位。二是虽然新《土地管理法》赋与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职责,但因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地对土地管理法中有关执法条文存在不同理解,职能边界未厘清。
(二)执法设备经费紧张。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仅有2辆车龄超10年的达报废年限的破旧执法车辆,租用五菱车一辆,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需要。
(三)专业人员缺乏。宅基地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规范性、连续性非常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很高。宅基地管理职能划转后,大多数地方未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自然资源部门划转工作人员,也没有移交相关设备资料和数据,导致该项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开展起来难度很大。农业系统卫片执法、土地执法等专业技术类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限制了宅基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部门职责,将机构改革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乡镇日常监督管理有效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投入。落实农资下乡政策法律宣传,保障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积极争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加强大队执法队*业务能力培训。
(三)大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力度。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断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四)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开展法治宣传,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围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强化法治、德治与自治教育并重,进一步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围绕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党委、政府重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夯实责任,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现将2023年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情况
学法治思想,加强农业执法队*建设,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组织局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总书记视察广西、柳州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思想落实为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二)部门负责人履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第一责任人陈可春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依申请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进行挂网公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全覆盖,并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通过随机抽查,既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确保执法效能。
四是严格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2023年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8件,并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公示。
五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3年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20份,代理民事诉讼讼前调解2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四)优化农业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对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鹿农规〔2023〕1号)的通知1个政策措施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农业经济活动公开公正有序发展。
(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根据《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鹿法委发【2023】1号)文件,以及2023年7月6日召开的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暨法治督察工作推进会的会议要求,局主要领导陈可春局长召开专门会议,会我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行了会议部署,局法规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局2021-2023年来的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设工作指标进行了台帐收集和整理,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县司法局。
(六)“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并公示“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普法任务责任清单”。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法治惠民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对涉农法律法规、民法典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促进其知法、10000多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知识培训会3期,共培训人员300余人次。通过宣传,加强了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2023年,按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通知要求,按时收集整理上报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台帐。
二、工作亮点
公正执法、依法护农。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资、违法捕捞、未经检疫等涉农违法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2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56个次,全年立案总数85件(一般程序65件,简易程序20件),其中78件已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4.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316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7.0526万元,吊销许可证照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8件,调处涉农纠纷35件,挽回损失36万元。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柳州螺蛳粉产业原料质量安全,2023年,我局在全县多次开展豇豆种植农药安全培训指导,严格日常用药监管和执法监督抽样检查,全年共查立案处3起豇豆质量安全案件,其中2起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职能划转不畅、职能尚待进一步厘清。一是目前我县动植物检疫等行政职能 (略) 不一致,工作上的衔接不到位。二是虽然新《土地管理法》赋与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职责,但因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地对土地管理法中有关执法条文存在不同理解,职能边界未厘清。
(二)执法设备经费紧张。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仅有2辆车龄超10年的达报废年限的破旧执法车辆,租用五菱车一辆,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需要。
(三)专业人员缺乏。宅基地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规范性、连续性非常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很高。宅基地管理职能划转后,大多数地方未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自然资源部门划转工作人员,也没有移交相关设备资料和数据,导致该项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开展起来难度很大。农业系统卫片执法、土地执法等专业技术类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限制了宅基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部门职责,将机构改革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乡镇日常监督管理有效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投入。落实农资下乡政策法律宣传,保障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积极争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加强大队执法队*业务能力培训。
(三)大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力度。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断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四)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开展法治宣传,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围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强化法治、德治与自治教育并重,进一步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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