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福建常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ET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1月10日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福建常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ET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常 (略) PET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略) 松溪县松溪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区 | 福建常 (略)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5214.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8506.67 m2,项目年生产18万棉型再生涤纶短纤。 | 项目租赁福建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无新增建设用地及厂房建设,未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松溪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治理措施锅炉燃料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烟气采用“多管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通过40m 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前纺工序熔融挤出机组及纺丝机组出料口废气、热煤气和煅烧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后纺工序油剂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前纺废气(熔融纺丝废气、热媒废气、组件煅烧废气)、后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原料破碎微量粉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农户作为农业肥料再利用。废过滤砂、熔融及纺丝废浆料、废丝、过滤杂质、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煅烧压滤废渣、清洗废液、废弃活性炭经收集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建敏、罗荣政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常 (略) PET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略) 松溪县松溪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区 | 福建常 (略)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5214.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8506.67 m2,项目年生产18万棉型再生涤纶短纤。 | 项目租赁福建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无新增建设用地及厂房建设,未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松溪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治理措施锅炉燃料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烟气采用“多管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通过40m 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前纺工序熔融挤出机组及纺丝机组出料口废气、热煤气和煅烧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后纺工序油剂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前纺废气(熔融纺丝废气、热媒废气、组件煅烧废气)、后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原料破碎微量粉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农户作为农业肥料再利用。废过滤砂、熔融及纺丝废浆料、废丝、过滤杂质、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煅烧压滤废渣、清洗废液、废弃活性炭经收集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建敏、罗荣政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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