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松江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松江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本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松江区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为推动本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区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持续推动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增值和生产效率变革,引领新消费需求、创造高品质生活,本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
1、支持《 (略) 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规〔2022〕5号)与《松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双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松府办〔2021〕66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各级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内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项目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8、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如:自有软件著作权或委外开发合同及开发方软件著作权)
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1、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13、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4、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5、税收征管关系所在镇、街道、经开区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三、关于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单 (略) 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持有法人一证通(需具有电子签章功能,关联法人一证通事项说明详见附件3)。
2、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左右。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不支持联合申报。
3、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单位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项目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4、本次申报项目总投资必须为1000万元(含)以上。
5、原则上项目开工启动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1日。
6、以下申报项目不予受理:(1)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 (略) 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2)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列入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的项目,按照沪发改服务〔2020〕10号文执行)。(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
四、关于项目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申报单位 (略) 级平台、区级平台完成申报,否则视同未完成申报。
1、市级平台:请项目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松江区”-“立即办理”即可进入(http://**-99b6-4400-9d55-9e49cceacaca)申报页面,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4)。
2、区级平台:请项目单位通过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http://**_oc_sj/developmentFunds)进入“服务业企业”专栏选择相应政策完成项目申报。
3、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7:3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和停止受理)。
4、初审意见表提交日期: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前提交税收征管关系所在镇、街道、经开区出具的初审意见表(纸质版各两份)至区发改委(松江区园中路1号)。
5、区专家评审日期:区级专家评审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上旬,到时请申报 (略) 级申报平台上下载、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并装订成册,以备现场评审答辩。具体评审时间、地点、装订材料份数等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老师 *刘老师 *
????市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一网通办技术支持电话:*
????区级平台技术支持请联系上述主管部门联系人
?? 附件3-关于使用法人一证通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docx
????????? (略)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为推动本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 (略)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松江区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为推动本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区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持续推动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增值和生产效率变革,引领新消费需求、创造高品质生活,本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
1、支持《 (略) 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规〔2022〕5号)与《松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双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松府办〔2021〕66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各级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内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项目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8、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如:自有软件著作权或委外开发合同及开发方软件著作权)
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1、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13、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4、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5、税收征管关系所在镇、街道、经开区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三、关于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单 (略) 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持有法人一证通(需具有电子签章功能,关联法人一证通事项说明详见附件3)。
2、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左右。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不支持联合申报。
3、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单位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项目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4、本次申报项目总投资必须为1000万元(含)以上。
5、原则上项目开工启动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1日。
6、以下申报项目不予受理:(1)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 (略) 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2)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列入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的项目,按照沪发改服务〔2020〕10号文执行)。(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
四、关于项目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申报单位 (略) 级平台、区级平台完成申报,否则视同未完成申报。
1、市级平台:请项目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松江区”-“立即办理”即可进入(http://**-99b6-4400-9d55-9e49cceacaca)申报页面,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4)。
2、区级平台:请项目单位通过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http://**_oc_sj/developmentFunds)进入“服务业企业”专栏选择相应政策完成项目申报。
3、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7:3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和停止受理)。
4、初审意见表提交日期: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前提交税收征管关系所在镇、街道、经开区出具的初审意见表(纸质版各两份)至区发改委(松江区园中路1号)。
5、区专家评审日期:区级专家评审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上旬,到时请申报 (略) 级申报平台上下载、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并装订成册,以备现场评审答辩。具体评审时间、地点、装订材料份数等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老师 *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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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关于使用法人一证通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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