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卓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卓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 (略) 报送的《湖南 (略) 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宝镇东冲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27000万元建设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主要扩建内容为:将产能由年开采加工60万吨石灰石扩建到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其中机制砂为30万吨/年);开采范围由0.0307km2扩至0.2648km2,开采标高+235m~+130m调整至+267m~+146m,工业广场面积不变;在利用现有破碎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1台反击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对辊机、2台洗沙绞轮、2台脱水尾砂回收一体机、2台压滤机、挖机3台、铲车2台、洒水车1台、大型矿山车6台、大型潜孔凿岩机2台,本扩建项目通过增加对辊机、洗沙绞轮以及脱水尾砂回收一体机等设备对现有破碎生产线进行延伸,本扩建项目完成后形成一条年产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其中机制砂为30万吨/年)的生产线;在现有1#堆土场新建一栋五层占地面积274m2的办公楼;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对现有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进行更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开采粉尘、爆破废气、堆土扬尘、装卸粉尘、破碎加工线粉尘、筒库呼吸粉尘、筒库放空口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扬尘。开采区采取洒水抑尘、湿法爆破,工业广场厂棚设置环状喷头,破碎机与振动筛出口设置引风机+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运输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等措施,生产线采取封闭厂房;筒仓呼吸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车辆清洗水、初期雨水、洗砂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设置装药量、控制车速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剥离废土石、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泥饼、废机油、生活垃圾。废土石先堆存于堆土场内,后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沉淀池污泥、泥饼经定期清理后暂存于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于垃圾桶暂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实施复垦,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尽量将矿区内高大乔木就近移栽至周边区域种植;在采区设置警示牌,按采矿区范围采矿,不得越界开采剥离的土壤应单独堆存,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用于后期矿区的土地复垦。表土场及排土场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排土场设置挡土墙,进场道路硬化、边坡防护措施;林地植被恢复采用灌木+草木树种组成。制定原矿区生态恢复方案,采取边采、边恢复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对已采空的矿坑及时回填后进行生态恢复。对堆土场设计导流渠等,及时在堆土场上种植当地植被,以防自然灾害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 (略) 报送的《湖南 (略) 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宝镇东冲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27000万元建设年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改扩建项目,主要扩建内容为:将产能由年开采加工60万吨石灰石扩建到开采加工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其中机制砂为30万吨/年);开采范围由0.0307km2扩至0.2648km2,开采标高+235m~+130m调整至+267m~+146m,工业广场面积不变;在利用现有破碎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1台反击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对辊机、2台洗沙绞轮、2台脱水尾砂回收一体机、2台压滤机、挖机3台、铲车2台、洒水车1台、大型矿山车6台、大型潜孔凿岩机2台,本扩建项目通过增加对辊机、洗沙绞轮以及脱水尾砂回收一体机等设备对现有破碎生产线进行延伸,本扩建项目完成后形成一条年产20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其中机制砂为30万吨/年)的生产线;在现有1#堆土场新建一栋五层占地面积274m2的办公楼;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对现有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进行更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开采粉尘、爆破废气、堆土扬尘、装卸粉尘、破碎加工线粉尘、筒库呼吸粉尘、筒库放空口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扬尘。开采区采取洒水抑尘、湿法爆破,工业广场厂棚设置环状喷头,破碎机与振动筛出口设置引风机+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运输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等措施,生产线采取封闭厂房;筒仓呼吸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车辆清洗水、初期雨水、洗砂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设置装药量、控制车速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剥离废土石、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泥饼、废机油、生活垃圾。废土石先堆存于堆土场内,后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沉淀池污泥、泥饼经定期清理后暂存于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于垃圾桶暂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实施复垦,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尽量将矿区内高大乔木就近移栽至周边区域种植;在采区设置警示牌,按采矿区范围采矿,不得越界开采剥离的土壤应单独堆存,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用于后期矿区的土地复垦。表土场及排土场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排土场设置挡土墙,进场道路硬化、边坡防护措施;林地植被恢复采用灌木+草木树种组成。制定原矿区生态恢复方案,采取边采、边恢复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对已采空的矿坑及时回填后进行生态恢复。对堆土场设计导流渠等,及时在堆土场上种植当地植被,以防自然灾害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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