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吉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吉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吉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0日我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新区烽火小区10号楼26号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 (略) | (略) (略) | 该项 (略) 高新区烽火小区10号楼2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租用商铺,利用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其以上为居民区,内部不与居民楼相连,建筑面积111.75m2。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项目主要从事宠物美容洗澡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包括动物腹腔手术、传染性疾病、牙科(不使用含汞材料补牙)。服务内容包括动物手术、输液、疫苗接种。项目每日最大接待10只宠物美容洗澡,最大接诊10只宠物,住院部最大容纳宠物数量16只,年均手术台数台200台。项目总投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9%。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 (略) 内各室的日常通风换气; (略) 区设置排便与排尿盒,指定专人及时清理现场,住院区产生的异味须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各诊室、手术室、输液室、重症监护室等须采用喷洒酒精进行消毒,同时喷洒宠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其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备须密闭设于室内,产生的异味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控制,其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住院区的地面清洗废水和笼具清洗废水等,须用桶收集后人工送至消毒水箱,在消毒水箱投入消毒剂消毒后,经污水设备处理,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其废水排放标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和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设备底部设减振垫,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区地面硬化,采取分区防渗,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宠物排泄物、猫砂、尿垫、承接盒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活性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有关规定。动物尸 (略) 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转运处理,不暂存。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1078t/a,氨氮0.0181t/a。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8、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生态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吉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0日我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新区烽火小区10号楼26号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宠 (略) | (略) (略) | 该项 (略) 高新区烽火小区10号楼2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租用商铺,利用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其以上为居民区,内部不与居民楼相连,建筑面积111.75m2。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项目主要从事宠物美容洗澡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包括动物腹腔手术、传染性疾病、牙科(不使用含汞材料补牙)。服务内容包括动物手术、输液、疫苗接种。项目每日最大接待10只宠物美容洗澡,最大接诊10只宠物,住院部最大容纳宠物数量16只,年均手术台数台200台。项目总投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9%。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 (略) 内各室的日常通风换气; (略) 区设置排便与排尿盒,指定专人及时清理现场,住院区产生的异味须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各诊室、手术室、输液室、重症监护室等须采用喷洒酒精进行消毒,同时喷洒宠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其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备须密闭设于室内,产生的异味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控制,其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住院区的地面清洗废水和笼具清洗废水等,须用桶收集后人工送至消毒水箱,在消毒水箱投入消毒剂消毒后,经污水设备处理,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其废水排放标准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和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设备底部设减振垫,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区地面硬化,采取分区防渗,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宠物排泄物、猫砂、尿垫、承接盒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活性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有关规定。动物尸 (略) 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转运处理,不暂存。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1078t/a,氨氮0.0181t/a。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8、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生态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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