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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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
  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3〕297号
(略) 人民政府: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用地的请示》(龙政报〔2023〕37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将农民集体农用地19.8866公顷(其中耕地12.1516公顷)、未利用地0.97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0.5670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2.3546公顷(其中耕地7.6981公顷)、未利用地1.166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3.3005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8.2516公顷,用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22日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
  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3〕297号
(略) 人民政府: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用地的请示》(龙政报〔2023〕37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将农民集体农用地19.8866公顷(其中耕地12.1516公顷)、未利用地0.97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0.5670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2.3546公顷(其中耕地7.6981公顷)、未利用地1.166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3.3005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8.2516公顷,用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龙井段)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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