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大兴新城西片区一期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等地块规划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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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大兴新城西片区一期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等地块规划综

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我分局对《北京大兴新城西片区一期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406-0003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成果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1条公众反馈意见。我分局组织实施主体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小学建筑依据《中小学设计规范》不应超过四层,幼儿园建筑不应超过三层,教室高度一般控制在3.4米左右,该综合实施方案中建筑高度分别控制在21米和16米,有何其他依据?

实施主体意见:依据《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规划指标二等相关管理规定在执行中相互衔接的意见》(京教建〔2019〕4号)相关要求,在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小学和幼儿园时,可以将办公及管理用房等置于规定楼层之上,在保证使用安全和功能完善的前提下,建筑控制高度为:幼儿园不超过16米、小学不超过21米。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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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我分局对《北京大兴新城西片区一期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406-0003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成果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1条公众反馈意见。我分局组织实施主体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小学建筑依据《中小学设计规范》不应超过四层,幼儿园建筑不应超过三层,教室高度一般控制在3.4米左右,该综合实施方案中建筑高度分别控制在21米和16米,有何其他依据?

实施主体意见:依据《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规划指标二等相关管理规定在执行中相互衔接的意见》(京教建〔2019〕4号)相关要求,在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小学和幼儿园时,可以将办公及管理用房等置于规定楼层之上,在保证使用安全和功能完善的前提下,建筑控制高度为:幼儿园不超过16米、小学不超过21米。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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