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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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80吨聚四氟*烯产品及280吨聚四氯*烯再生粉项目

(略) 德清县洛舍镇城南工业集中区

(略)

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租赁德清县奥特莱钢琴厂位于德清县洛舍镇城南工业集中区空置工业厂房实施搬迁技改,现有主要生产设备将于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搬迁至新厂区,并新增挤棒机、破碎机、切料机等设备,搬迁后继续从事聚四氟*烯产品和再生粉的生产加工,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80吨聚四氟*烯产品及280吨聚四氟*烯再生粉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目前已通过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2205-*-07-02-*)。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烧结、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整体密闭+管道/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全密闭磨粉、筛粉操作间,磨粉粉尘、过筛粉尘经整体换气收集后通过精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破碎机运行时完全密闭,并设置在密闭操作间内。破碎过程粉尘溢出量较少,车间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破碎废水、水磨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至清洗、破碎工序用水,不外排。浓水直接回用于清洗工序用水,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排入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除渣,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后排放。

③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在确保固体废物及时得到合理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危害。

④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厂区中部位置;较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等措施。生产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各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5032-20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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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80吨聚四氟*烯产品及280吨聚四氯*烯再生粉项目

(略) 德清县洛舍镇城南工业集中区

(略)

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租赁德清县奥特莱钢琴厂位于德清县洛舍镇城南工业集中区空置工业厂房实施搬迁技改,现有主要生产设备将于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搬迁至新厂区,并新增挤棒机、破碎机、切料机等设备,搬迁后继续从事聚四氟*烯产品和再生粉的生产加工,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80吨聚四氟*烯产品及280吨聚四氟*烯再生粉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目前已通过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2205-*-07-02-*)。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烧结、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整体密闭+管道/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全密闭磨粉、筛粉操作间,磨粉粉尘、过筛粉尘经整体换气收集后通过精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破碎机运行时完全密闭,并设置在密闭操作间内。破碎过程粉尘溢出量较少,车间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破碎废水、水磨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至清洗、破碎工序用水,不外排。浓水直接回用于清洗工序用水,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排入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除渣,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后排放。

③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在确保固体废物及时得到合理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危害。

④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厂区中部位置;较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等措施。生产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各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5032-20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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