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普定电厂旁 |
建设单位 | 贵州善永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普定电厂旁,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批复,文号为安环表批复[2023]120号。该项目在厂房马路对面租赁地块中建设一个1000m3储液池(L×B×H=28m×15m×2.4m),并利用原有厂房试验区扩建一条年产20.5吨铷盐生产线项目,扩建完成后,项目原料的使用量不发生变化,产品增加铷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现有厂房对面已填方平整好的场地(场地长170m,宽27m)建设一个1000m3储液池用来存放硫酸钾母液;并依托项目原有厂房试验区,扩建一条年产20.5吨铷盐生产线,施工主要进行剩余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储液池的开挖建设。1.建设单位通过地面清扫、洒水抑尘及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车轮进行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2.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园区化粪池进 (略) 政污水管网。3.严格按规范施工,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场地无需填方,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由施工方运至当地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规范处理,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废弃物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扩建不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普定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蒸汽冷凝水经冷凝水罐收集冷却后部分回用于锰粉洗涤工序,经洗涤压滤工序后滤液重新回用于溶解工序,剩余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普定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水膜除尘产生的废水在水膜除尘器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扩建项目是用硫酸钾生产线中回用的母液来萃取铷盐,不涉及装卸粉尘。扩建项目铷盐烘干,使用箱式微波烘干机直接对(湿)铷盐进行干燥,产生的颗粒物经2级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铷盐包装会产生的粉尘,经2级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与装卸粉尘除尘设备属于同一套)排放。扩建完成后不增加食堂就餐人数,依托食堂原有设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设计上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设置橡胶或弹簧减振片、墙壁选用隔音效果好的材料进行建设;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对进出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级旋风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水膜除尘器内设置有沉淀设施,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化验研究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普定电厂旁 |
建设单位 | 贵州善永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普定电厂旁,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普定县年产2万吨环保灰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批复,文号为安环表批复[2023]120号。该项目在厂房马路对面租赁地块中建设一个1000m3储液池(L×B×H=28m×15m×2.4m),并利用原有厂房试验区扩建一条年产20.5吨铷盐生产线项目,扩建完成后,项目原料的使用量不发生变化,产品增加铷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现有厂房对面已填方平整好的场地(场地长170m,宽27m)建设一个1000m3储液池用来存放硫酸钾母液;并依托项目原有厂房试验区,扩建一条年产20.5吨铷盐生产线,施工主要进行剩余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储液池的开挖建设。1.建设单位通过地面清扫、洒水抑尘及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车轮进行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2.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园区化粪池进 (略) 政污水管网。3.严格按规范施工,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场地无需填方,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由施工方运至当地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规范处理,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废弃物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扩建不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普定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蒸汽冷凝水经冷凝水罐收集冷却后部分回用于锰粉洗涤工序,经洗涤压滤工序后滤液重新回用于溶解工序,剩余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普定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水膜除尘产生的废水在水膜除尘器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扩建项目是用硫酸钾生产线中回用的母液来萃取铷盐,不涉及装卸粉尘。扩建项目铷盐烘干,使用箱式微波烘干机直接对(湿)铷盐进行干燥,产生的颗粒物经2级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铷盐包装会产生的粉尘,经2级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与装卸粉尘除尘设备属于同一套)排放。扩建完成后不增加食堂就餐人数,依托食堂原有设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设计上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设置橡胶或弹簧减振片、墙壁选用隔音效果好的材料进行建设;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对进出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级旋风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水膜除尘器内设置有沉淀设施,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化验研究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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