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的公告
关于建立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的公告
索 引 号:GCX0005/2024-00175
发文机关: 广昌县房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关于建立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的公告
各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应急项目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决定建立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入名录的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企业需应急工程能迅速赶到现场并展开作业,审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价;
3.施工企业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4.近3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的处罚期内;施工企业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行为,无恶意竞争、串通投标、无理取闹行为,无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不履行合同行为,无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人员或项目经理经常不在现场等不良行为。
二、申报材料
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1、企业资质、备案类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银行资信证明类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
3、企业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主要承诺近三年无失信、串标围标、行贿、拖欠农民工工资、偷税漏税、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地方政府“黑名单”,如有隐瞒,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4、企业认为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5、企业报名资料信息、要素不全或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造成报名未成功的,报名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三、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8:00至2024年1月17日17:00。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填写《报名意向表》(格式见附件),与报名佐证资料送达至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501办公室,地址:解放北路335号。联系人:闻先生,联系电话0794-*。
四、动态管理
实行动态管理方式,施工单位将适时增补和淘汰。应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如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1.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施工资格的;
2.无故拒绝接受项目委托,或对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委托人工作被动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3.应急工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并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任务的;
4.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7.违背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项目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的;
8.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附件: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报名意向表.docx
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月10日
索 引 号:GCX0005/2024-00175
发文机关: 广昌县房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关于建立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的公告
各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应急项目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决定建立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入名录的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企业需应急工程能迅速赶到现场并展开作业,审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价;
3.施工企业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4.近3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的处罚期内;施工企业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行为,无恶意竞争、串通投标、无理取闹行为,无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不履行合同行为,无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人员或项目经理经常不在现场等不良行为。
二、申报材料
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1、企业资质、备案类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银行资信证明类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
3、企业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主要承诺近三年无失信、串标围标、行贿、拖欠农民工工资、偷税漏税、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地方政府“黑名单”,如有隐瞒,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4、企业认为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5、企业报名资料信息、要素不全或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造成报名未成功的,报名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三、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8:00至2024年1月17日17:00。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填写《报名意向表》(格式见附件),与报名佐证资料送达至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501办公室,地址:解放北路335号。联系人:闻先生,联系电话0794-*。
四、动态管理
实行动态管理方式,施工单位将适时增补和淘汰。应自愿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如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1.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施工资格的;
2.无故拒绝接受项目委托,或对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委托人工作被动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3.应急工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并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任务的;
4.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7.违背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项目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的;
8.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附件: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维修资金应急维修报名意向表.docx
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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