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圈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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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公示

根据《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和《 (略)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辽财税[2020]165号 )等相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由鲅鱼圈区自行调整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我区聘请技术单位经科学论证及社会调研编制了《鲅鱼圈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现调整鲅鱼圈区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拟做如下调整:

一、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1、底播养殖类开放式养殖用海,调整为80元/亩·年;

2、筏式养殖类开放式养殖用海,调整为85元/亩·年;

3、网箱养殖类开放式养殖用海,调整为220元/亩·年。

二、围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围海养殖用海调整为240元/亩·年。

现对以上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提供意见建议相关依据材料)方式反馈,公示7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

(略) 鲅鱼圈区财政局 (略) 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

2023年10月17日 2023年10月17日

根据《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和《 (略)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辽财税[2020]165号 )等相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由鲅鱼圈区自行调整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我区聘请技术单位经科学论证及社会调研编制了《鲅鱼圈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现调整鲅鱼圈区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拟做如下调整:

一、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1、底播养殖类开放式养殖用海,调整为80元/亩·年;

2、筏式养殖类开放式养殖用海,调整为85元/亩·年;

3、网箱养殖类开放式养殖用海,调整为220元/亩·年。

二、围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围海养殖用海调整为240元/亩·年。

现对以上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提供意见建议相关依据材料)方式反馈,公示7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

(略) 鲅鱼圈区财政局 (略) 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

2023年10月17日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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