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新埭镇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平湖市新埭镇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新埭镇人民政府申请对新埭镇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做出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镇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项目名称:《 (略) 新埭镇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四至范围: 拟调整区块均位于新埭镇老镇区,规划范围北至善新公路、东至上海塘、南至新开河、西至平兴公路。
申请调整内容:
(1)拟调整XD-01-122和XD-02-2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其余指标不变。
(2)拟调整合并XD-01-116住宅用地(R21)和XD-01-114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且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R),用地面积为32308.23平方米。
(3)拟调整合并XD-02-09中小学用地(A33)、XD-02-1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XD-02-12公园绿地(G2),且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R)。XD-02-06商住混合用地(BR)和XD-02- (略) 用地(A51)统筹分割为XD-02-06中小学用地(A33),其沿河用地与XD-02-05公园绿地(G2)合并,其余剩余用地与XD-02-03体育场馆用地(A41)、XD-02-04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合并,且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用地(R21)。XD-02-42住宅用地(R21)切割调整为XD-02- (略) 用地(A51)、XD-02-42体育场馆用地(A41)和XD-02-68社会停车场用地(S42)。XD-02-16防护绿地(G2)、XD-02-13通信用地(U15)、XD-02-14环卫用地(U22)合并为服务设施用地(R22)。XD-02-07公园绿地(G1)切割部分为XD-02-66通信用地(U15)和XD-02-69环卫用地(U22)。
(4)拟保留现状杨家浜水系,沿河新规划XD-03-119公园绿地(G1)和XD-03-122公园绿地(G1);水系合理分割XD-03-35防护绿地(G2)和XD-03-38公园绿地(G1)。依据实际需求,拟调整分割XD-03-36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9)为XD-03-36行政办公用地(A1)、XD-03-1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XD-03-118行政办公用地(A1)共计3个地块,以及相应指标;拟调整XD-03-37商务用地(B2)用地规模,指标保持不变。
(5)依据芦席路延伸段设计道路线型,拟定对沿线XD-01-27、 XD-01-28、 XD-01-29、 XD-01-30、 XD-01-32、XD-03-02、 XD-03-04、 XD-03-05、 XD-03-06’2共计9个地块用地规模调整,指标保持不变。
附图:
拟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拟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19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73-*
邮寄地址: (略) 新埭镇新南路398号, (略) 新埭镇人民政府规划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标注“控规局调意见建议”字样)
新埭镇人民政府申请对新埭镇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做出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镇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项目名称:《 (略) 新埭镇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四至范围: 拟调整区块均位于新埭镇老镇区,规划范围北至善新公路、东至上海塘、南至新开河、西至平兴公路。
申请调整内容:
(1)拟调整XD-01-122和XD-02-2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其余指标不变。
(2)拟调整合并XD-01-116住宅用地(R21)和XD-01-114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且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R),用地面积为32308.23平方米。
(3)拟调整合并XD-02-09中小学用地(A33)、XD-02-1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XD-02-12公园绿地(G2),且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R)。XD-02-06商住混合用地(BR)和XD-02- (略) 用地(A51)统筹分割为XD-02-06中小学用地(A33),其沿河用地与XD-02-05公园绿地(G2)合并,其余剩余用地与XD-02-03体育场馆用地(A41)、XD-02-04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合并,且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用地(R21)。XD-02-42住宅用地(R21)切割调整为XD-02- (略) 用地(A51)、XD-02-42体育场馆用地(A41)和XD-02-68社会停车场用地(S42)。XD-02-16防护绿地(G2)、XD-02-13通信用地(U15)、XD-02-14环卫用地(U22)合并为服务设施用地(R22)。XD-02-07公园绿地(G1)切割部分为XD-02-66通信用地(U15)和XD-02-69环卫用地(U22)。
(4)拟保留现状杨家浜水系,沿河新规划XD-03-119公园绿地(G1)和XD-03-122公园绿地(G1);水系合理分割XD-03-35防护绿地(G2)和XD-03-38公园绿地(G1)。依据实际需求,拟调整分割XD-03-36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9)为XD-03-36行政办公用地(A1)、XD-03-1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XD-03-118行政办公用地(A1)共计3个地块,以及相应指标;拟调整XD-03-37商务用地(B2)用地规模,指标保持不变。
(5)依据芦席路延伸段设计道路线型,拟定对沿线XD-01-27、 XD-01-28、 XD-01-29、 XD-01-30、 XD-01-32、XD-03-02、 XD-03-04、 XD-03-05、 XD-03-06’2共计9个地块用地规模调整,指标保持不变。
附图:
拟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拟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19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73-*
邮寄地址: (略) 新埭镇新南路398号, (略) 新埭镇人民政府规划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标注“控规局调意见建议”字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