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溪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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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郎溪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郎溪县2023-6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4-01-10 11:40:18点击量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等规定,现将《郎溪县2023-6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郎溪县2023-6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范围:郎溪县2023-64号地块范围

地块占地面积:53049m2

地块地理位置:东至香山路,南至河路,西至亭子山路,北至天子湖路

地块中心坐标:E119°12′6.7860",N31°8′59.4708"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前地块内为农用地,且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内存在坑塘、小片林地、菜地,还有部分之前铺设的草皮但不存在任何建筑物。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调查方案

本次布点采用系统布点法,按照40*52进行布点,本次在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另外,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相关导则的要求,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块外对照点,对照点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未发生过明显土地变迁情况,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相对稳定,可用于表征当地土壤质量本底。

2、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示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共七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本次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肖股长

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安徽荣一 (略)

联系人:于工

电话:*

关于《郎溪县2023-6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4-01-10 11:40:18点击量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等规定,现将《郎溪县2023-6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郎溪县2023-6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范围:郎溪县2023-64号地块范围

地块占地面积:53049m2

地块地理位置:东至香山路,南至河路,西至亭子山路,北至天子湖路

地块中心坐标:E119°12′6.7860",N31°8′59.4708"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前地块内为农用地,且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内存在坑塘、小片林地、菜地,还有部分之前铺设的草皮但不存在任何建筑物。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调查方案

本次布点采用系统布点法,按照40*52进行布点,本次在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另外,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相关导则的要求,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块外对照点,对照点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未发生过明显土地变迁情况,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相对稳定,可用于表征当地土壤质量本底。

2、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示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共七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本次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肖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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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单位:安徽荣一 (略)

联系人: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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