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水许可证到期提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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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水许可证到期提醒的通知

(略) 各取用水户:

你们的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第460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规定,请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注销处理。

特此通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取水许可证临期取水户表.doc

(略) 各取用水户:

你们的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第460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规定,请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注销处理。

特此通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取水许可证临期取水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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