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永定河流域水质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永定河流域水质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及项目申报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永定区永定河流域水质综合提升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永定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排污口溯源排查总面积约481.25万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管道总长约243.9千米;管径在DN160~DN500之间;新建水质监测点18处;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共249座;新建7座人工湿地;新建生态缓冲带约2920米;河道清淤总量约14.9万立方米;管道检测总长约90.8千米;管道清淤总量约1.3万立方米;管道修复总长约6720米;截流井整治54座;暗涵整治总长约6千米。新建水质提升监管能力系统(包含监管、监测设备及日常监测),增加水站自动站运维建设。本项目收集及转输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污水处理终端的污水约11632m3/d。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796.56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
(略) 永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及项目申报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永定区永定河流域水质综合提升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永定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排污口溯源排查总面积约481.25万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管道总长约243.9千米;管径在DN160~DN500之间;新建水质监测点18处;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共249座;新建7座人工湿地;新建生态缓冲带约2920米;河道清淤总量约14.9万立方米;管道检测总长约90.8千米;管道清淤总量约1.3万立方米;管道修复总长约6720米;截流井整治54座;暗涵整治总长约6千米。新建水质提升监管能力系统(包含监管、监测设备及日常监测),增加水站自动站运维建设。本项目收集及转输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污水处理终端的污水约11632m3/d。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796.56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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