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及项目申报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金丰溪流域古竹乡、陈东乡、高头镇、岐岭镇、湖坑镇、大溪乡、湖山乡、下洋镇等8个乡镇下辖的44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新建污水管网87.73公里,完善接户管216.08公里;新建一座下洋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20吨/日);下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3000吨/日,出水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改造生态氮磷拦截灌溉沟13.181公里;新建人工湿地3757平方米;河道清淤3.2公里;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2座;新增一台在线水质监测设备,新建一个智慧水务平台,包括数据库、应用系统、监控中心和网络传输中心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897.28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
(略) 永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及项目申报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定区金丰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金丰溪流域古竹乡、陈东乡、高头镇、岐岭镇、湖坑镇、大溪乡、湖山乡、下洋镇等8个乡镇下辖的44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新建污水管网87.73公里,完善接户管216.08公里;新建一座下洋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20吨/日);下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3000吨/日,出水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改造生态氮磷拦截灌溉沟13.181公里;新建人工湿地3757平方米;河道清淤3.2公里;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2座;新增一台在线水质监测设备,新建一个智慧水务平台,包括数据库、应用系统、监控中心和网络传输中心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897.28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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