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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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的报告

2023年, (略) 人社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 (略) 委、政府法治政府建 (略) 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以坚强有力的法治 (略) 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宁夏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等国家、自治区级荣誉。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法治建设重大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成立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人社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学法清单制度。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头雁效应”领学讲学督学,制定《 (略) 人社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略) 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 (略) 人社局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 (略) 人社局“1+3+X”会前学法内容清单》,将“会前学法”作为“规定动作”,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治思想专题学法治思想贯穿于人社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将人社领域法治建设与重点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依法履行人社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人社综窗改革。巩固政务服务“一体化”综合窗口改革成果,在全区率先完成人社一体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人社综合柜员经办模式,人社业务实现“一窗可办”“一次办好”。目前,102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8项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10个围绕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已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了包括灵活就业、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待遇、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九个“一件事”集成办。二是赋能人社业务便捷办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24项人社业务下沉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部分事项延伸至行政村和社区办理,将22项人社服务事项“搬进”银行,实现“就近办”。推行“退休打包快办”模式,提前6个月筛选出即将退休人员信息,通过短信告知的方式,提醒即将退休人员办理流程及必备资料,退休时“一键申报”,一次办好。坚持“放管服”改革与数字政府建设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人社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目前,企业通过互联网可办理180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个人通过我的宁夏手机APP、掌上12333可办理35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全力助企纾困稳岗。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全面落实稳岗返还政策,畅通“免申即享”经办服务,在全区率先为212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003万元。严格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大力实施“三免一告知”快办服务,全年社保降费为企业减负9.25亿元。狠抓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落实,为5827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044万元、缴纳医疗保险费1192万元,为6807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273万元。今年以来,人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依法全面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99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67%,办事群众满意度保持在100%。

(三)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落实《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执法活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梳理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约束。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等各方监督,2023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93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人事信息、机构职能、预决算等基础信息14条;发布政策性文件解读2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26件,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立健全以“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做到监管不缺位、权力不滥用、执法必依法。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其中撤销8件、撤回9件、维持17件,5件未结;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2件。四是推动部门协同联动。 (略) 、 (略) 、公安建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全年办理线下案件406件、线上线索1558件,为5212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5315.38万元,欠薪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98.41%,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重大决策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进行认真调研和论证评估,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决策、程序合法。严格 (略) 人社局议事规则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1名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做好单位法治工作,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50多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标准,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把尺子”量到底。2023年,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制定印发了《 (略)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并对外公布。

(五)维护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略) 等部门建立了劳动争议诉讼裁审衔接联动机制,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办结案件850件,涉及劳动者1167人,涉案金额5025.75万元。在35个乡镇(街道)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案件171件。在各工业园区、乡镇、企业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763家,培育国家级金牌基层调解组织3家,自治区级金牌基层调解组织5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经验被国家人社部、自治区人社厅推广。推进劳动关系数字化建设,在全区率先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等劳动关系业务一网通办,累计签订电子劳动合同20万份。 (略) 区人 (略) 观摩电子劳动合同运用等经验做法。二是深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制定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十项标准和四项激励措施,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共培树“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1家、“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10家、“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业园区”1家。三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指导企业成立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聘任协调员1000余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建立风险矛盾隐患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推行“1+3+X”清单,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全面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学法清单制度,制定《 (略) 人社局“1+3+X”会前学法内容清单》等制度机制,将“会前学法”作为“规定动作”,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治思想,深入学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将法治思想贯穿到人社事业全过程和各方面,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做法治思想忠诚的信仰者、积极的传播者、模范的实践者、坚定的拥护者。

二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人社建设步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 (略) 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认真落实《 (略)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审批程序再简化、经办流程再精简、办事时限再缩短,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审管联动机制,提升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履职尽责。

四是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巩固提升综窗改革成果,大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动网上办、掌上办、综窗办等人社业务经办方式改革,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应包尽包”,高频事项提速办“应提尽提”,所有事项简便办“应简尽简”,不断拓宽“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就近办”扩面提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

五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 (略) 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1+3+X”学法用法清单和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学法用法考试等,持续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利用各类专项活动开展特色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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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略) 人社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 (略) 委、政府法治政府建 (略) 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以坚强有力的法治 (略) 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宁夏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等国家、自治区级荣誉。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法治建设重大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成立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人社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学法清单制度。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头雁效应”领学讲学督学,制定《 (略) 人社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略) 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 (略) 人社局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 (略) 人社局“1+3+X”会前学法内容清单》,将“会前学法”作为“规定动作”,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治思想专题学法治思想贯穿于人社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将人社领域法治建设与重点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依法履行人社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人社综窗改革。巩固政务服务“一体化”综合窗口改革成果,在全区率先完成人社一体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人社综合柜员经办模式,人社业务实现“一窗可办”“一次办好”。目前,102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8项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10个围绕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已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了包括灵活就业、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待遇、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九个“一件事”集成办。二是赋能人社业务便捷办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24项人社业务下沉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部分事项延伸至行政村和社区办理,将22项人社服务事项“搬进”银行,实现“就近办”。推行“退休打包快办”模式,提前6个月筛选出即将退休人员信息,通过短信告知的方式,提醒即将退休人员办理流程及必备资料,退休时“一键申报”,一次办好。坚持“放管服”改革与数字政府建设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人社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目前,企业通过互联网可办理180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个人通过我的宁夏手机APP、掌上12333可办理35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全力助企纾困稳岗。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全面落实稳岗返还政策,畅通“免申即享”经办服务,在全区率先为212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003万元。严格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大力实施“三免一告知”快办服务,全年社保降费为企业减负9.25亿元。狠抓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落实,为5827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044万元、缴纳医疗保险费1192万元,为6807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273万元。今年以来,人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依法全面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99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67%,办事群众满意度保持在100%。

(三)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落实《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执法活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梳理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约束。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等各方监督,2023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93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人事信息、机构职能、预决算等基础信息14条;发布政策性文件解读2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26件,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立健全以“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做到监管不缺位、权力不滥用、执法必依法。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其中撤销8件、撤回9件、维持17件,5件未结;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2件。四是推动部门协同联动。 (略) 、 (略) 、公安建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全年办理线下案件406件、线上线索1558件,为5212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5315.38万元,欠薪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98.41%,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重大决策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进行认真调研和论证评估,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决策、程序合法。严格 (略) 人社局议事规则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1名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做好单位法治工作,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50多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标准,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把尺子”量到底。2023年,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制定印发了《 (略)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并对外公布。

(五)维护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略) 等部门建立了劳动争议诉讼裁审衔接联动机制,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办结案件850件,涉及劳动者1167人,涉案金额5025.75万元。在35个乡镇(街道)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案件171件。在各工业园区、乡镇、企业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763家,培育国家级金牌基层调解组织3家,自治区级金牌基层调解组织5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经验被国家人社部、自治区人社厅推广。推进劳动关系数字化建设,在全区率先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等劳动关系业务一网通办,累计签订电子劳动合同20万份。 (略) 区人 (略) 观摩电子劳动合同运用等经验做法。二是深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制定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十项标准和四项激励措施,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共培树“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1家、“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10家、“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业园区”1家。三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指导企业成立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聘任协调员1000余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建立风险矛盾隐患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推行“1+3+X”清单,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全面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学法清单制度,制定《 (略) 人社局“1+3+X”会前学法内容清单》等制度机制,将“会前学法”作为“规定动作”,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治思想,深入学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将法治思想贯穿到人社事业全过程和各方面,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做法治思想忠诚的信仰者、积极的传播者、模范的实践者、坚定的拥护者。

二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人社建设步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 (略) 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认真落实《 (略)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审批程序再简化、经办流程再精简、办事时限再缩短,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审管联动机制,提升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履职尽责。

四是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巩固提升综窗改革成果,大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动网上办、掌上办、综窗办等人社业务经办方式改革,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应包尽包”,高频事项提速办“应提尽提”,所有事项简便办“应简尽简”,不断拓宽“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就近办”扩面提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

五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 (略) 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1+3+X”学法用法清单和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学法用法考试等,持续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利用各类专项活动开展特色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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