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索引号 *84Y/20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春晓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索引号 *84Y/20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春晓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品质,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对《 (略) 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实行批前公示,征询广大公众的建议和意见。

公示时间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至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共计30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春晓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


1、规划调整背景

随着民丰村民俗旅游的日益发展、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村民对文化设施的需求与日俱增,而民丰村原村庄规划中,仅保留现状位于村委会一楼的文化活动中心,此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小,功能需求相对复杂,村里的红白喜事、老年活动以及部分游客民俗活动等聚集于此,这使本村村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要同文化设施不足产生了矛盾。

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兴盛,现根据《 (略) 北仑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略) 北仑区村庄规划实施评估》(在编)等相关规划,对原规划范围内的用地进行局部调整,特此编制《 (略) 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


2、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民丰村,涉及6个地块,总用地面积3133.27平方米,其中1#地块用地面积1765.50平方米;2#地块用地面积380.66平方米;3#地块用地面积202.99平方米;4#地块用地面积344.15平方米;5#地块用地面积395.01平方米;6#地块用地面积44.96平方米。

图1 调整地块区位示意图


3、调整内容

1#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改变,由农林用地(E2)调整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

2#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改变,由村民住宅用地(V1)、农林用地(E2)调整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

3#、4#、5#、6#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改变,由村民住宅用地(V1)调整为农林用地(E2)。

调整后,民丰村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由5.83公顷增加至5.93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由118平方米增加至120平方米。


图2 调整前规划用地图 图3 调整后规划用地图





索引号 *84Y/20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春晓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索引号 *84Y/20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春晓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品质,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对《 (略) 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实行批前公示,征询广大公众的建议和意见。

公示时间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至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共计30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春晓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


1、规划调整背景

随着民丰村民俗旅游的日益发展、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村民对文化设施的需求与日俱增,而民丰村原村庄规划中,仅保留现状位于村委会一楼的文化活动中心,此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小,功能需求相对复杂,村里的红白喜事、老年活动以及部分游客民俗活动等聚集于此,这使本村村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要同文化设施不足产生了矛盾。

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兴盛,现根据《 (略) 北仑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略) 北仑区村庄规划实施评估》(在编)等相关规划,对原规划范围内的用地进行局部调整,特此编制《 (略) 北仑区春晓街道民丰村规划局部调整》。


2、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民丰村,涉及6个地块,总用地面积3133.27平方米,其中1#地块用地面积1765.50平方米;2#地块用地面积380.66平方米;3#地块用地面积202.99平方米;4#地块用地面积344.15平方米;5#地块用地面积395.01平方米;6#地块用地面积44.96平方米。

图1 调整地块区位示意图


3、调整内容

1#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改变,由农林用地(E2)调整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

2#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改变,由村民住宅用地(V1)、农林用地(E2)调整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

3#、4#、5#、6#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改变,由村民住宅用地(V1)调整为农林用地(E2)。

调整后,民丰村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由5.83公顷增加至5.93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由118平方米增加至120平方米。


图2 调整前规划用地图 图3 调整后规划用地图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