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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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桥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GCX0048/2024-00183

    发文机关: 长桥乡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0

长桥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5:02 浏览次数: 来源: 长桥乡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府办字〔2023〕64号)要求,以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参与度。根据规定,现将我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工作动态38条,“六稳”“六保”1条,回应关切1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5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部门公告1条,部门公文1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年度报告1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3年,我乡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均作了具体要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扛牢工作责任,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内容层层把关,坚决避免错报、漏报等情况。同时注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协调和推动长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广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二是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群众在政府工作中的参与度。2023年,我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不断满足新时代社会公众对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政府信息获取的新要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二是健全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三是不断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 索 引 号:GCX0048/2024-00183

    发文机关: 长桥乡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0

长桥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5:02 浏览次数: 来源: 长桥乡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府办字〔2023〕64号)要求,以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参与度。根据规定,现将我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工作动态38条,“六稳”“六保”1条,回应关切1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5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部门公告1条,部门公文1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年度报告1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3年,我乡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均作了具体要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扛牢工作责任,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内容层层把关,坚决避免错报、漏报等情况。同时注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协调和推动长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广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二是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群众在政府工作中的参与度。2023年,我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不断满足新时代社会公众对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政府信息获取的新要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二是健全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三是不断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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