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第四批序号12受理...
资源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第四批序号12受理...
根据《 (略) 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案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
举报问题:投诉人反映资源县中峰村肖家村里有一颗500年的大叶榉木古树(国家一级保护古树)被村民李海元9月30日用油锯破坏,可能无法修复,李海元称林业局授权砍伐,曾向110报警,未果,请求督 (略) (略) 级林业部门彻查此事。
受理编号:第四批序号12(D2GL*)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资源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中峰镇人民政府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信访举报中涉及的村民为李海明,涉及的古树位于资源县中峰镇 (略) 子,树种为大叶榉树,树龄500年,为挂牌保护的一级古树。因该古树树基周围建有高达2米的混凝土树池,严重影响了该古树的正常生长,该古树出现大量枯枝。树下为村民活动公共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近两年来经常有群众要求资源县林业局清理枯枝,排除安全隐患。资源县林业局针对此事进行了多次调查,并向自治区林业局进行了汇报。自治区林业局将该株古树列入了全区100株一级古树复壮补助对象,于2023年6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12号),将该古树列入复壮补助计划。
2023年9月,资源县林业局委托广西桂林 (略) 对该古树进行抢救保护施工。2023年9月30日,施工公司在告知中峰村委后进驻对该古树进行抢救保护施工。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村民沟通不到位,再加上未按保护方案施工,清理下来的枝条中有新枝叶,施工人员用马钉攀爬古树造成树皮撕裂,村民误以为在砍伐古树并报警。资源县公安局向资源县林业局核实了情况,因此事不属于犯罪行为,资源县公安局交由资源县林业局处理。
综上,反映部分属实。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0月1日,资源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向相关村民进行了解释,同时要求施工方继续做好该古树抢救保护的后续工作。一是做好作业创伤口处理,使用愈合剂进行涂抹,减少树体水分蒸发;二是做好破硬化涉及树干部位的保湿处理,对树干用稻草等进行包扎,树干基部周围铺草皮保持土壤湿润,堆砌30~40cm高的石块或砖块(不含混凝土)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和复壮措施。
四、完成情况
1.2023年10月11日,资源县林业局局长会同南国早报记者、广西锦鹤 (略) 技术人员、中峰镇中峰村委人员、委托施工方到中峰镇 (略) 子对该古树实施破硬化、清理枯枝等保护性施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委托施工方人员用马钉钉树进行攀爬等不当操作进行批评,提出了处罚意见。并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按古树保护方案施工,落实好后续保护复壮措施,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2.2023年10月12日,资源县林业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委托方施工人员李海明在施工时的不当操作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日,共7天。
受理部门:资源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77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根据《 (略) 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案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
举报问题:投诉人反映资源县中峰村肖家村里有一颗500年的大叶榉木古树(国家一级保护古树)被村民李海元9月30日用油锯破坏,可能无法修复,李海元称林业局授权砍伐,曾向110报警,未果,请求督 (略) (略) 级林业部门彻查此事。
受理编号:第四批序号12(D2GL*)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资源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中峰镇人民政府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信访举报中涉及的村民为李海明,涉及的古树位于资源县中峰镇 (略) 子,树种为大叶榉树,树龄500年,为挂牌保护的一级古树。因该古树树基周围建有高达2米的混凝土树池,严重影响了该古树的正常生长,该古树出现大量枯枝。树下为村民活动公共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近两年来经常有群众要求资源县林业局清理枯枝,排除安全隐患。资源县林业局针对此事进行了多次调查,并向自治区林业局进行了汇报。自治区林业局将该株古树列入了全区100株一级古树复壮补助对象,于2023年6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12号),将该古树列入复壮补助计划。
2023年9月,资源县林业局委托广西桂林 (略) 对该古树进行抢救保护施工。2023年9月30日,施工公司在告知中峰村委后进驻对该古树进行抢救保护施工。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村民沟通不到位,再加上未按保护方案施工,清理下来的枝条中有新枝叶,施工人员用马钉攀爬古树造成树皮撕裂,村民误以为在砍伐古树并报警。资源县公安局向资源县林业局核实了情况,因此事不属于犯罪行为,资源县公安局交由资源县林业局处理。
综上,反映部分属实。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0月1日,资源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向相关村民进行了解释,同时要求施工方继续做好该古树抢救保护的后续工作。一是做好作业创伤口处理,使用愈合剂进行涂抹,减少树体水分蒸发;二是做好破硬化涉及树干部位的保湿处理,对树干用稻草等进行包扎,树干基部周围铺草皮保持土壤湿润,堆砌30~40cm高的石块或砖块(不含混凝土)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和复壮措施。
四、完成情况
1.2023年10月11日,资源县林业局局长会同南国早报记者、广西锦鹤 (略) 技术人员、中峰镇中峰村委人员、委托施工方到中峰镇 (略) 子对该古树实施破硬化、清理枯枝等保护性施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委托施工方人员用马钉钉树进行攀爬等不当操作进行批评,提出了处罚意见。并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按古树保护方案施工,落实好后续保护复壮措施,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2.2023年10月12日,资源县林业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委托方施工人员李海明在施工时的不当操作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日,共7天。
受理部门:资源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77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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